1963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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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020
颗粒名称: 1963年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10-10
摘要: 3月1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口粮和副食品、日用品供应情况的报告》。批示中说:对信用合作社脱产干部的口粮,全部由国家供应,副食品和日用品按照公社同级干部待遇标准,由商业部门供应。塔城县也照此执行。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农业银行 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 国务院

内容

3月1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口粮和副食品、日用品供应情况的报告》。批示中说:对信用合作社脱产干部的口粮,全部由国家供应,副食品和日用品按照公社同级干部待遇标准,由商业部门供应。塔城县也照此执行。
  5月,塔城专区召开北五县(塔城、额敏、裕民、托里、和布克赛尔)农牧金融工作座谈会,对农贷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县支行发布《关于结合农村社教进一步整顿信用合作社的意见》。塔城历经1962年外逃事件后,有信用社4家,经过整顿恢复,现有信用社12家,这12家信用社按公社设置的2家,按几个大队设置的10家,共吸收股金达23843.90元,公共积累达15673.45元。
  11月13日,人民银行总行、农业银行总行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顿信用社、打击高利贷的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为解决农民特别是贫下中农临时性的资金困难,坚决打击高利贷活动,信用社的业务活动统一归即将成立的农业银行领导,没有成立农业银行以前,归人民银行领导。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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