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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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013
颗粒名称: 大事记
页数: 32
页码: 8-39
摘要: 1954年;1月9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出《关于信用合作社名称问题的通知》,明确今后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的名称,应按共同纲领的规定称为“信用合作社”。;1955年;3月1日,人民银行塔城专区中心支行开始发行新人民币、回收旧人民币的工作。新人民币和旧人民币的折合比例为1∶10000。;1957年;1月17日,改塔城市为塔城镇,辖2个城郊乡、8个街道居委会。;1959年;2月3日,人民银行新疆分行根据中央决定,实行“两放、三统、一包”方针,将人民银行营业所下放到人民公社,与原信用社合并为人民公社信用部。同年5月又全部收回。塔城县也照此办理。;196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县支行出台《关于做好清理历年农贷和进一步加强信用社整顿工作的报告》,报告称: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整顿工作,全县农村信用社现有8家,分布于城郊公社2家、阿西尔1家、也门尔1家、卡夏1家、阿不都拉1家、哈尔哈巴克2家,这些社虽经过整顿,但抓得不狠,整顿得不彻底,目前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是: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领导人员缺额很大,因而大大地妨碍各项业务的发展;有些社由于资金基础较薄弱和业务开展得不好,将集体存款用于贷款,造成资金周转困难,以至影响存款的支付,造成社员对信用社的不良影响;财务账务比较混乱,债权债务尚未落实,还存在账据账实不符的现象。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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