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005 |
颗粒名称: | 概述 |
页数: | 7 |
页码: | 1-7 |
摘要: | 一;塔城市位于祖国西北边陲,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其西部、北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边境线长160.9千米,南部与世界第二亚欧大陆桥相依,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530千米。东有塔城市民航、国家一级公路同我国内陆相连,西有塔城国际二级联运车站与中亚五国相连,使塔城市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枢纽。;二;新中国成立后,在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中,1954年3月初,中共塔城县委、中国人民银行塔城专区中心支行、塔城县支行共抽调5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在二区三乡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社。4月4日,二区三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即喀拉哈巴克信用社宣告成立,这是塔城地区、塔城县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是年8月22日,塔城县又一家农村信用社——阿西尔信用社成立。其后,农村信用社在全县逐步发展起来,至年末,全县共建成农村信用社7家,有职工7人。;三;信用合作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存款和股金。1954年4月,喀拉哈巴克信用社成立时,吸收股金448股,每股3元,计1344元,最多1人入了6股。同年8月,阿西尔信用社成立,吸收股金315股,每股4.5元,计1417.5元。;四;1954年4月、8月,塔城县喀拉哈巴克信用社、阿西尔信用社先后成立,至11月4日,两家信用社共向26个互助组及农业生产合作社的126户农牧民和85个信用社社员户发放贷款4576元,用于添置农具、耕马、种子及购买口粮等。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任务是将农民手中的闲散资金组织起来,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打击农村高利贷剥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五;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愿入股组织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由社员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自1954年塔城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成立起的近30年中,农村信用社主要为社员服务,开展存、贷款及少量的结算等业务,业务量小、服务项目少。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塔城市经济形势发生深刻的变化,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逐步扩大,经营项目不断增加,主要是为本辖区城乡居民、经济组织等开展金融服务,经营业务有: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个人储蓄、代理收付款、受托承付、同业拆借,以及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