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联社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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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892
颗粒名称: 一、自治区联社审计
分类号: F832;F426;F275
页数: 3
页码: 268-270
摘要: 2007年1月31日至2月2日,自治区联社派出审计组对县联社2006年年终决算真实性和高管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两项工作进行现场审计。审计发现,联社贷前调查未查询征信系统,贷后未将相关数据录入征信系统;未执行企业评级、授信、用信制度;贷款调查岗、审查岗未分离;存在借款合同签订业务操作不合规现象,贷款客户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权限不详,存在法律风险;项目贷款无项目可行性报告;社团贷款牵头社、成员社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存在抵押权不实现象;其他应付款项由于账务处理不规范,造成下期预收支挂账不实;短期投资账户发生额反应不实,账务处理不合规;存放同业往来款入账、对账不及时;短期投资收入确认不合规、入账不及时;内外账务核对不及时,对账单未收回等。
关键词: 不到位 发现的问题 不规范 自治区 审计组

内容

2007年1月31日至2月2日,自治区联社派出审计组对县联社2006年年终决算真实性和高管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两项工作进行现场审计。审计发现,联社贷前调查未查询征信系统,贷后未将相关数据录入征信系统;未执行企业评级、授信、用信制度;贷款调查岗、审查岗未分离;存在借款合同签订业务操作不合规现象,贷款客户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权限不详,存在法律风险;项目贷款无项目可行性报告;社团贷款牵头社、成员社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存在抵押权不实现象;其他应付款项由于账务处理不规范,造成下期预收支挂账不实;短期投资账户发生额反应不实,账务处理不合规;存放同业往来款入账、对账不及时;短期投资收入确认不合规、入账不及时;内外账务核对不及时,对账单未收回等。审计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008年1月18~21日,自治区联社派出审计组对县联社2007年度会计决算真实性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发现,办理担保抵押贷款,资料中无抵押担保申请书、承诺书及财产共有人未在抵押合同上签字;最大1户贷款超比例;办理个别联保贷款展期不符合规定;存在超列支社会化用工工资现象;门柜系统中账户信息录入错误;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印鉴变更未按规定办理;临时存款账户展期不符合规定;错账冲正业务未经主管签字授权,未登记差错登记簿;储蓄存款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密码挂失不规范;股金分红未及时登记;存在库存超限额现象等。审计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009年1月18~23日,自治区联社审计组对县联社2008年经营管理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发现,各类委员会会议议程不规范;部分信贷档案存在未查询及打印借款人贷款卡信息;信贷管理系统普遍存在未录入客户档案信息、合同档案信息;对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监测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查库制度;内外账务核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公存款账户对账率未达100%;年末其他应收款已付款长期挂账资金未及时清理;未按《金融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财务费用支出只有审批人签字,未经审核人监督签字,部分费用支付凭证无经办人签字;签订的股金转让、赠予协议书存在不规范现象等。审计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010年1月16~23日,自治区联社派出审计组对县联社2009年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联社未能严格执行查库制度,未达到规定频次;内外账务核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公存款账户率未达100%,营业部存在补制手工对账单且未经负责人审核;年末其他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资金未及时清理;查看固定资产卡片账,计提折旧未遵循一贯性原则,卡片账存在涂改、涂描现象;未按照《金融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股金管理不规范,营业部股金转让、赠予协议书存在签订协议书不规范现象;股金分红管理不规范,2009年未支付股金在门柜系统中没有按股东名称逐一设立明细账户核算股金分红,支付股金分红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书以转账方式分红降低操作险;财务费用支出只有审批人签字,未经审核人监督签字,部分费用支付凭证无经办人签字;大额费用列支未召开财审会议,部分费用款项支付不符合规定,未按财务制度规定正确列支相关费用,劳务派遣工(社会用工)工资超计划列支;部分信贷档案存在未查询及打印借款人贷款卡信息;信贷管理系统普遍存在未录入客户档案信息、合同档案信息;对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监测不到位,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展期存在保证人代签字现象;单户贷款超比例等。审计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011年3月2~14日,自治区联社审计组对县联社开展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专项审计。审计发现,联社部分科目总分不符;固定资产比率计算有误;信贷资料中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书中要素不全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法律文书签字不真实;发放超权限贷款;借款资料收集不全;未与抵押人签订合同;借款担保无效或存在瑕疵;普遍存在分期还款中部分到期贷款未按逾期贷款管理;未进行贷后跟踪检查,贷后检查不真实、流于形式;未落实自治区联社风险报备提示中的限制性条款;未按规定计收复利;固定资产招标时,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与预、决算报告书不符,差额较大,联社无集中采购委员会运作资料,需集中采购事项未实行集中采购;对外签订固定资产法律文书有瑕疵;本年新增固定资产发票中收款方与款项实际收款方不一致;利息收入核算准确率不高;代理保险业务存在风险隐患;手工利息计算方法及结果有误;对外支付费用收款人与费用发票收款人不一致;现金发放福利费不规范;长期挂账资金未及时清理;微机打印对账单户名与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名称不一致;账务核对工作不规范;单位定期存款存、取款办理不合规等。审计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012年6月20~28日,自治区联社审计组对县联社进行2010~2011年经营管理进行审计。检查内容,联社内部控制、信贷、计划财务等方面。检查发现,监事会履职不到位,联社2010年至2011年召开监事会4次,会议记录中无监事会对理事会决议进行审议监督的相关内容;超权限办理股金授权业务,联社理事长授权网点主任审批股金转让业务,无联社理事会对理事长的股金转让业务审批授权书;查库制度落实不彻底;联社营业部查库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查库内容不全现象;挂失业务处理不合规,联社营业部在办理挂失人已死亡挂失补发业务时,只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无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自律监管及再监督工作执行不到位;贷款额度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抵押物不合规,以法规禁止抵押资产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向不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发放贷款;个人集资建房专项贷款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违规借新还旧,导致贷款五级分类形态不真实,正常贷款中潜在隐性不良风险;联社财审会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的金额和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超比例列支业务宣传费;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年末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等。审计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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