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范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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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874
颗粒名称: 一、固定资产范围
分类号: F275;F832;F426
页数: 2
页码: 256-257
摘要: 建社初期,县域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很少,办公场所是借用银行或人民公社的房屋。在1962年以前,只有东风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有一些固定财产,主要是算盘、背包、木箱、马褡子、卷柜,总价值139.38元。
关键词: 固定资产 建筑物 单位价值 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

内容

建社初期,县域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很少,办公场所是借用银行或人民公社的房屋。在1962年以前,只有东风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有一些固定财产,主要是算盘、背包、木箱、马褡子、卷柜,总价值139.38元。
  1974年2月,县域公社信用合作社执行人行自治区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牧区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草案)规定,信用合作社建造的房屋,购置的自行车、马匹、桌、椅等价值在10元以上,使用年限满1年以上为固定资产。
  1984年1月,县域信用社执行农总行《关于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固定财产除按物品品种登记外,分设房屋(包括附属于房屋上的固定设备)、交通工具、出纳用具、机械钟表、业务用品、家具、其他用品账户管理。
  1987年1月,县域信用社执行农总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修改固定财产机械钟表账户为机电设备(含机械钟表)账户。
  1987年6月,县域信用社执行农行自治区分行《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基本制度补充规定》,购置单价在2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为固定资产。
  1992年1月,县域信用社执行农总行《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信用社固定资产标准是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等。5月,各信用社执行农总行规定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由单位价值500元改为1000元以上。9月,各信用社农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等,要同时具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两个条件;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或者虽然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但规定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均作为低值易耗品。同时,规定对已在成本中列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重要设备,可按固定资产管理,但不得提取折旧。
  1994年,县域信用社执行《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营用固定资产标准是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包括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和其他直接为经营管理服务的用房或建筑物;运输工具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船舶及其他;电子设备包括各种电子计算机、终端机及配套设备等;机具设备包括复印件、传真机、打字机、发电机、空调机、无线电设备、各种仪表仪器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固定资产标准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物品。
  1998年11月,县域信用社执行人行自治区分行印发《新疆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是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
  2000年,县域信用社执行人总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是使用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购置费)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密押机、点钞机、铁皮柜、保险柜、打捆机、计息机、记账机、验钞机、印鉴鉴别仪、微机及打印机、打码机、压数机、打孔机等物品,不论单位价值大小,均为低值易耗品。
  2002年,县域信用社执行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购置固定资产比例、营业办公用房的面积、车辆价值实行控制管理。
  2012年11月,县联社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是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超过5000元(含5000元)。按使用属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包括营业用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库房、建筑物、房屋及建筑物附属设施和其他;机器设备包括电梯、中央空调和其他;电子设备包括大、中、小型路由器、交换机、电脑、网络设备、打印机、自助设备、终端机等各种电子化设备与外围设备等;交通工具包括各种轿车、商务车、运钞车、摩托车等;器具家具包括办公桌椅、安防用具等;融资租入包括以融资租入方式租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交通工具、器具家具等;不属于以上范围的各项固定资产。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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