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档案查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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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870
颗粒名称: (二)档案查阅
分类号: F426;F832;D92
页数: 1
页码: 254-254
摘要: 会计档案是信用社重要的史料和各项经营活动的证据,县联社严格管理档案查阅,严禁外借,防止丢失和泄密。内部调阅会计档案时,由调阅人提出申请,经会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协同查阅。要求调阅的会计档案不得涂改、圈画、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擅自传抄、复制,必须及时归还。内部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原因最长不得超过7天。到期如需继续使用,再办理续借手续。不得将所借档案转借他人或让无关人员阅读。
关键词: 档案管理部门 会计档案 负责人 档案管理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

内容

会计档案是信用社重要的史料和各项经营活动的证据,县联社严格管理档案查阅,严禁外借,防止丢失和泄密。内部调阅会计档案时,由调阅人提出申请,经会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协同查阅。要求调阅的会计档案不得涂改、圈画、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擅自传抄、复制,必须及时归还。内部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原因最长不得超过7天。到期如需继续使用,再办理续借手续。不得将所借档案转借他人或让无关人员阅读。借阅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时,将所借的档案全部归还档案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联社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专人负责陪同查阅,不得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所需的取证,可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不得将会计档案拆封或借用。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书及公函,要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签章,编号后归档保管,以备查考。联社档案室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并按规定记录。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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