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固定资产折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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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863
颗粒名称: 二、固定资产折旧
分类号: F275;F832;F426
页数: 2
页码: 249-250
摘要: 1983年,县域信用社开始计提折旧,综合折旧率5%,年末提取折旧基金578.08元。
关键词: 固定资产 净残值率 提取折旧 固定财产 折旧年限

内容

1983年,县域信用社开始计提折旧,综合折旧率5%,年末提取折旧基金578.08元。
  1984年1月,农业银行下发《关于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规定,盈余社实行固定财产折旧,折旧计算方法一般使用年限法,提取的折旧金额在业务支出中列支,同时计入固定财产折旧基金账户。该账户基金只能用于固定财产的购建、更新和维修。8月,农业银行下发《关于加强信用社经济核算改进财务会计制度的若干规定》,修改亏损信用社也提取固定财产折旧基金。亏损社动用折旧基金的数额只限于折旧基金大于历年亏损(折旧部分)差额部分,如修缮费用不足,允许编入财务计划,经批准后在各项费用科目中列支。盈余信用社的固定财产维修费用,如折旧基金不足,比照亏损社的办法办理。是年,哈巴河县域信用社年终决算按综合折旧率10%提取折旧基金2954.98元,同时相应减少固定财产占款和固定财产基金两科目。
  1986年,计提的折旧不再减少固定财产占款和固定财产基金。
  1987年,县域各信用社执行农行自治区分行《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基本制度的补充规定》,按固定财产占款年末余额的7%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1992年,启用固定资产折旧会计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账户。
  1994年,农行自治区分行《关于〈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中规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季提取;年折旧率为:房屋5%,机器机械及其他设备10%,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20%。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3%计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各类设备,季节性停用和维修停用的设备,以融资租入方式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2008年,县联合社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执行,新购买车辆和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分别为4年、3年。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次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从次月起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同时还规定,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净残值率3%;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净残值率3%;电子设备折旧年限3年,净残值率3%;交通工具折旧年限5年,净残值率3%;器具家具折旧年限5年,净残值率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各类设备,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不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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