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盈亏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85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盈亏处理
页数: 3
页码: 243-245
摘要: 一、盈余分配;20世纪50年代,县域信用社建设初期,盈余分配以集体公共积累为原则。1955年2月,人行新疆省分行规定,信用社盈余分配标准:公积金占70%;公益金占15%;奖励金占15%(社干未脱产可增至20%,公积金改为60%)。;二、亏损处理;信用社初期亏损没有任何补助,通常做法是转入待处理历年亏损,由下年盈余抵补。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