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纳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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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784
颗粒名称: 二、出纳管理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2
页码: 203-204
摘要: 1955年3月,县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在三区一乡成立,有主任、会计2人。出纳由会计兼职;出纳付款、收款实行自我复核。
关键词: 信用社会 联合社 信用社 出纳人员 中心支行

内容

1955年3月,县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在三区一乡成立,有主任、会计2人。出纳由会计兼职;出纳付款、收款实行自我复核。
  1956年,县域相继成立11个信用社,由于人员匮乏,未单独设置出纳岗位,各信用社会计、出纳由1人兼职。
  1976年2月,县域各信用社执行人行阿勒泰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加强出纳工作的通知》,加强出纳工作管理,开展苦练基本功劳动竞赛,认真执行出纳制度,改进劳动组织和操作规程,坚持领导查库制度等有关事项。
  1977年2月24日,人行阿勒泰中心支行下发《关于做好1977年银行项电统计工作,开展红旗竞赛的通知》,对全辖资金、现金项电、农村信用社资金、现金项电,按月对上报时间、差错等项目进行考核,年终总评。通知要求出纳人员按月向银行报告差错等事项,并参与红旗竞赛活动。
  1978年10月17日,人行阿勒泰中心支行下发《关于对会计出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基本功测验的通知》,对全辖会计、出纳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操作基本功进行测试。
  1980年5月,人行阿勒泰中心支行分别在阿勒泰市、富蕴县、布尔津县3地分片组织全辖珠算、点钞、公存记账、储蓄计息等4个项目的业务技能比赛。县域各信用社参加布尔津片区比赛。
  1984年,县域各信用社先后开始配备专职出纳人员。
  1989年4月,县联合社规定辖内各信用社会计、出纳实行交叉复核。会计复核出纳项目:对外付出款项,出纳清点后须交会计复核,会计复核后交付客户,严禁出纳直接对外付款;对外收进款项,先由会计初点,无误后制出凭证连同现金交出纳复点,无误后由出纳将有关凭证交付客户;会计、出纳在每日营业结束前必须碰库,出现差错2人共同承担责任。出纳复核会计项目:会计各种报表、利息计算和有关账簿的记载等。实行交叉复核后,各信用社会计、出纳现金收付依据合法凭证,做到手续清楚、责任分明、数字准确,差错率明显下降。
  1994年7月,哈巴河县联社贯彻实施自治区人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大额贷款报备制度暂行办法》和《大额提现制度暂行办法》。
  1999年1月,县域信用社执行人民银行下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规定,现金收付依据内容正确、要素齐全的有效凭证办理,做到手续完备、责任分明、数字准确。
  2002年7月,县域信用社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单次提款5万元以上的客户,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证件,并经信用社负责人核实后支付;对单次提取20万元以上的客户,要求提前预约;大额提取,采取逐笔登记、备案。11月,联合社组织辖内各信用社会计、出纳15人,学习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收缴假币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3月25日,县联合社组织辖内各信用分社主任、会计、出纳30多人学习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增强会计、出纳人员对大额支付及可疑支付的认识,确保支付安全。4月30日,联合社组织辖内各信用分社会计、出纳12人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2004年1月,县联合社组织辖内各分社会计、出纳32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提高会计、出纳人员对假币收缴程序和鉴定知识。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颁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时,单笔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须提交身份证件。同时规定,个人在银行或信用社未开立账户,须办理现金汇款、现钞兑换和票据兑付业务,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银行、信用社将登记其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008年7月9日,县联社执行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实名制》的规定,严格按制度办理业务。同时,启用联网核查系统,杜绝虚报伪造证件、开设账户或办理业务。11月15日,联社相关部门对辖属网点金库和现金出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与《信用社出纳制度》存在脱节之处,联社及时对有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要求各网点贯彻执行。当年,县联社营业网点实行柜员制单人收缴,不在是收款必复。
  2009年,县联社根据《新疆农村信用社上门收款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办理上门收款业务的出纳人员必须做到:双人办理,换人复核;当面点清,一笔一清或按双方签订合同封包收款协议办理;钱账分管,共同负责;日清日结,及时入账,汇总核对;上门收款登记簿及收款服务证应同上门收款现金收讫章加锁入库保管。
  2012年8月,县联社根据自治区联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风险防范的通知精神》,对临柜人员、出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培训增强临柜、出纳人员知法、守法、懂法、执法意识,使其熟练掌握票据主要特征、辨别方法、假票特征、犯罪分子作案手法等知识。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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