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会计核算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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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781
颗粒名称: 六、会计核算改革
分类号: F832;F275;F812
页数: 3
页码: 199-201
摘要: 1959年2月28日,人行自治区分行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提出:人民公社的资金基本实行“两放、三流、一包”管理办法,银行对信用社的资金管理采取“存贷相抵,差额包干,半年一算,基本不变”的方法,信用社的人权、财权、资金使用权由人民公社管理,盈亏由人民公社统一核算。同年,自治区分行制定“人民公社信用部会计核算工作有关规定(草案)及人行营业所和信用社(部)合并为人民公社金融科交接有关手续的规定”。
关键词: 经济核算 联合社 自治区 人民银行 信用社

内容

1959年2月28日,人行自治区分行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提出:人民公社的资金基本实行“两放、三流、一包”管理办法,银行对信用社的资金管理采取“存贷相抵,差额包干,半年一算,基本不变”的方法,信用社的人权、财权、资金使用权由人民公社管理,盈亏由人民公社统一核算。同年,自治区分行制定“人民公社信用部会计核算工作有关规定(草案)及人行营业所和信用社(部)合并为人民公社金融科交接有关手续的规定”。
  1960年1月15日,人行自治区分行转发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分部共同积累提取问题的批复》。文件指出:信用分部是公社、大队的组成部分。盈亏由公社、大队统一核算,生产大队动用信用分部共同积累,由公社党委研究决定。
  1964年起,信用社的合理亏损资金由人民银行列入各项业务支出补贴。
  1968年1月17日,人民银行制定《关于农业贷款会计核算工作的几项规定》。
  1972年,县域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规定,会计核算必须经过复核,账务必须做到当时记账、当日结账、日清日结,达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内外账相符。
  1979年1月19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信用社实行经济核算的规定》。自1980年起,信用社比照银行有关规定实行经济核算。同年,人民银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试行办法》,规定考核资金、质量、成本和利润4项经济指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各计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公用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1980年1月1日起,县域信用社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实行日或月报表,7月实行按月报表,方便核算。12月19日,农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自治区信用社经济核算试行办法》的通知,决定自1981年起,全疆信用社核算规定:考核组织资金率、资金运用率、工作质量、费用开支、盈余等5项经济指标。当年,信用社实行经济核算,要求各社、所补记。
  1984年1月23日,农行自治区分行制定《信用合作社经济核算暂行办法》。办法主要内容:基本规定、经济核算考核指标、经济责任效益的考核、经济利益的计算、提取和使用及其他。
  1985年4月26日,县域信用社各根据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下发《关于信用社实行“业务承包和超利润分成”试行办法》,制订存款计划、贷款计划、收入计划、支出计划、利润计划等,结合实际,制订“百分制”实施方案。
  1987年1月1日,县域信用社执行农业银行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经济核算办法》。
  1988年5月4日,农业银行、财政部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社成本开支范围、成本核算、成本计划和管理做出具体规定。12月19日,人民银行制定《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结算会计核算手续》,要求自1989年4月1日起实行,同时废止国内信用证、付款委托书、托收无承付、保付支票和省内限额结算方式。
  1989年5月16日,县联合社执行人民银行下发《关于非正常占用贷款账户设置及账务核算的通知》,将非正常贷款划分为逾期、呆滞、呆账三类贷款形态,实行分类管理、分户核算。
  1994年9月29日,农业银行下发《农村信用社县辖往来核算示范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信用社贯彻全国银行结算会议精神,按照结算纪律,整顿结算秩序,加快资金周转,促进经济发展。
  1996年7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家税务局加强对城乡信用社财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信用社必须严格执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权责发生制约原则,据实核算各项业务收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标准,控制各项费用开支。
  1998年8月13日,县联合社执行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精神,将应收、未收利息自核算年限内2年缩短至1年;呆账准备金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变更为按本年末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对金融企业实际呆账比例超过1%部分,当年应全额补提呆账准备金。
  2001年1月1日,县联合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调整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将贷款准备金科目名称更改为呆账准备,以各项承担风险和损失后资产年末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呆账准备在本科目核算。已核销贷款呆账科目名称更改为已核销呆账,本科目经批准已核销呆账资金和经批准冲减当期利息收入的表内应收利息。取消待处理抵债资产损失科目,将该科目余额分别转入相关的呆账贷款类科目中;取消已核销坏账损失科目,将该科目余额全转入已核销呆账科目中。
  2002年12月18日,人民银行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对会计机构、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务核算、记账规则、计息规则、年度决算、会计报告、会计签章等项目提出指导意见。当年,县联合社实行统一核算后实现扭亏为盈。
  2003年,县联合社引进单机版处理会计账务,替代了手工记账。
  2006年12月18日,县联社根据自治区联社下发的《新疆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账务核算处理意见》,实行统一管理、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位核算的原则和一体性原则、财务处理合法性原则,推进统一法人账务核算处理改革工作。当年,县联社实施会计核算科目有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表内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其中所有者权益类的科目有股本金科目、实收资本科目、资本公积科目、盈余公积科目。
  2007年2月28日,自治区联社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当年,县联社实行柜员制。
  2008年,县联社会计核算计算机化普及,柜员1人1台终端。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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