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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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779
颗粒名称: (一)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3
页码: 197-199
摘要: 县域信用社建社初期,空白凭证的印制没有统一固定格式,对重要凭证管理不够重视。
关键词: 凭证管理 联合社 自治区 信用社 重要空白凭证

内容

县域信用社建社初期,空白凭证的印制没有统一固定格式,对重要凭证管理不够重视。
  1964年5月11日,人行自治区分行转发人民银行《关于填写凭证有关问题的说明》,明确各单位从银行提出的凭证,根据填写要求,确定可受理或不可受理。单位提出的凭证须按规定填写,并经复核无误后送出。储蓄存款的存折,其存入、支取余额均以小写金额填写,为防止涂改,应在余额数字前填写人民币符“¥”。
  1971年7月22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下发《关于银行、信用社空白凭证下放各中心支行供应的通知》,自1972年起,人行自治区分行供应少部分银行凭证外,大部分银行凭证和信用社凭证由人行各地州中心支行供应;人行自治区分行供应的凭证不再下发到各支行,一律下发至各地州中心支行;各种会计制度未改革前,必须按照原来凭证格式、颜色印刷,不得擅自改变。
  1979年2月,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授权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后,对凭证的管理得到重视,重要凭证管理纳入财务管理范畴。信用社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1982年,县域各信用社根据农业银行《关于加强信用站会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信用站会计账务的检查监督,信用站所需账表、单证等空白凭证由各信用社供应。信用站领取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根据凭证管理的规定办理,严格执行领用登记制度。报账时,将重要凭证使用、作废、结存情况分种类填入报账表,作废凭证附后,便于审查监督。
  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统一农村信用社账表凭证格式的通知》。明确自1997年8月1日起启用新的统一账表凭证,各地现行使用的账表凭证使用至1998年7月1日止;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新旧凭证混合试用。通知对新账表凭证使用、账表凭证管理和印制做出具体说明和规定。
  1998年10月8日,县联合社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社及所辖内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增强职工规范使用重要凭证和遵守重要凭证管理制度。
  1999年10月1日,县联合社执行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下发的《新疆农村信用社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对联合社重要空白凭证存放设施的管理,凭证印制,凭证价格,凭证保管,重要凭证范围,凭证领取、运输、出库、签发、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核算,凭证库核算,凭证管理检查、注销和销毁做出明确规定。
  2000年10月25~28日,人行哈巴河县支行对辖内8家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领用、登记、保管、交换、销号等环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各信用社普遍存在凭证存放混乱,未对库存空白凭证起止号码进行登记,未按营业单位在柜面使用凭证时逐日销号和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的规定;个别社存在1个多月未登记销号和账面重要空白凭证余额与实际不符等现象。联合社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002年2月初,人行县支行对县联合社及辖内各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联合社票据库房无安装防盗设施;加依勒信用社金库无安装防盗门,营业室双层门严重松动、内层无安装门锁;联合社营业部和库勒拜信用社的重要空白凭证未入库。2月7日,人行县支行下发《关于对哈巴河县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3月19日,经上级批准,县联合社在人行县支行锅炉房监销停用的历年重要空白凭证。其中,转账支票2304张、现金支票1287张、代付报单108张、代收报单141张、借款借据38张、收贷凭证347张、定期存单71张、定活两便存单23张,共4733张。人行县支行监销人员3人,联合社监销人员2人。
  2003年10月18日,县联合社对辖内各信用社历年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清查,对已经停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清理回收。清理对象,各信用社在职工作人员及历年退休的干部、职工。清理重点,各信用社凭证柜、办公桌、凭证库房。共清理出人民银行转账支票75份,信用社转账支票45份、现金支票27份、定期储蓄存单5份、放款凭证11份、辖内往来贷方报单103份、辖内往来借方报单126份、定活两便储蓄存单32份(其中6份盖有公章)、活期储蓄存单1395份、贷款还款凭证20份、零存整取存单69份。
  2006年2月6日,阿勒泰银监分局同意县联社销毁作废重要空白凭证。10月26日,自治区联社计划财务(会计)部下发《关于加强凭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新农信联发〔2006〕48号文件授权,切实承担起对所在地区各县(市)联社的各类凭证的调运、保管、供应、检查和监督,确保信用社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从2006年11月1日开始,到自治区联社凭证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凭证要开据介绍证明,注明要领取重要空白凭证名称、数量并加盖业务名章;各县(市)联社对凭证库房及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鼠工作;对重要空白凭证的运输使用全封闭的厢式车辆,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要有两名押运人员负责运送;各县(市)联社对凭证管理工作要安排或指定专人负责,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系统的运行和核算情况进行监督,对凭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凭管办反馈;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系统运行后,各县(市)联社之间严禁相互调剂重要空白凭证,特殊情况要书面报告凭证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在系统中调整后方可调剂使用。
  2007年2月8日,自治区联社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凭证管理办法分总则、有价单证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附则4章54条。县联社即日起遵照执行。12月10日,县联社对辖属营业网点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和清理。清理出已停用手工活期储蓄存折695份、手工活期储蓄存单700份、手工定期储蓄存单1750份、现金支票253份、转账支票550份、人行支付系统专用凭证96份。当年,联社对清理出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登记造册,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在县审计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
  2008~2012年,县联社按照自治区联社的要求,对重要空白凭证的调运、领用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防散失。重要空白凭证入库,凭供货单位发货票或上级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交回)单,对空白凭证清点验收入库,并及时登记。出库凭证,凭上级调拨单或营业机构、业务柜组填制并经会计主管人员签章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交回单》办理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库登记。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应坚持双人办理原则;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坚持证印分管、证押分管的原则,不定期进行账实核对,每年年终决算前要对凭证库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货存,保证账实相符。在客户领购空白支票或其他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加盖全部预留印鉴,由领用人签字;领购数量每次一般不超过25份;各营机构在客户领购的重要空白凭证上加填客户账户和付款(社)全称,提醒客户按顺序号使用重要空白凭证。非业务人员不得领用重要空白凭证;严禁将重要空白凭证移作他用;属于信用社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签发;严禁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印章。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按凭证种类分明细账户,以假定价格记账,并登记凭证起讫号码;成本假定价格为一份一元,客户销户时,必须将剩余空白支票或其他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信用社登记注销,不得短缺。信用社对交回空白支票和其他重要空白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做当日有关科目凭证附件。客户对领购的空白支票和其他重要空白凭证负全部责任,如遗失或未交回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客户自行负责。县联社财务信息部每月5日前将营业机构上月领用重要空白凭证种类、数量、起讫号码等情况填制对账单,交营业机构领用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核对。营业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对账单交回县联社财务信息部留存备查。县联社分管会计工作的领导每季度、会计信息部负责人每月、会计主管人每旬,须至少核对一次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结存数量等情况,核对账实,并填写查库记录,在登记簿上签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由检查人监督整改。在检查中发现账证不符,须追查原因;如发现被盗、丢失,立即向联社领导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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