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4768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转贴现业务 |
分类号: | G633;G623;F832 |
页数: | 2 |
页码: | 184-185 |
摘要: | 2007年,县联社与乌鲁木齐市联社建立业务合作关系,通过乌鲁木齐市联社运作资金,开展转贴现业务。双方签订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协议规定由乌鲁木齐市联社对贴现的票据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对贸易背景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完全责任,按贴现利息10%收取手续费。11月29日,联社首次办理转贴现业务8笔,月利率7.8‰,其中3笔期限3个月、金额500万元,5笔期限4个月、金额4500万元,转贴现利息收入155.17万元,支付手续费15.52万元。 |
关键词: | 转贴现业务 转贴现 县联社 乌鲁木齐市 利息收入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