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4749 |
颗粒名称: | 五、代理发放贫下中农和贫苦牧民、困难户无息贷款 |
分类号: | F832;F8;F426 |
页数: | 1 |
页码: | 174-174 |
摘要: | 1963年9月,县域公社信用合作社执行人行自治区分行《关于积极支持信用社发放贫下中农和贫苦牧民生产、生活贷款的指示》,积极向贫下中农和贫苦牧民发放贷款,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坚持打击高利贷活动。当年,阿勒泰专区按上级分配的指标拨出专款2万元,由信用社发放。银行对信用社不计利息,信用社按月息2.4‰~3.6‰的幅度收取利息,贷款期限1~3年。贷款主要解决贫下中农、贫苦牧民饲养业及力所能能及的家庭副业;购买小型农具;解决临时性生活困难等。 |
关键词: | 阿勒泰 贫下中农 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 解决实际困难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