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贷款利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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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7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贷款利率
页数: 11
页码: 154-164
摘要: 一、利率政策;建社初期,县域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由信用合作社根据资金供求、贷款用途和私人借贷利率订出自己的利率。利率水平可略高于银行放款利率,低于私人自由借贷利率。以后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和银行取得一致,执行国家银行统一利率。改革开放后,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有浮动权。信用社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实行以基准利率为基础的浮动利率。;二、利率种类;贷款利率按作用可分为基准利率、浮动利率、优惠利率和加息罚息利率4种。基准利率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在整个利率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它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执行,不得超越人民银行给予的权限,随意浮动利率。;三、利率调整;1955年3月至1955年10月1日,县域农村信用合作社依据1953年9月1日人行新疆省分行转发人总行《关于信用社存放款利率问题》规定,执行自行制订利率,农牧业贷款利率水平为月息18‰。10月1日起,县域农村信用合作社执行人行县支行对信用合作社存款、放款利率调整,生产贷款利率按月息15‰执行。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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