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469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其他自然人贷款 |
页数: | 3 |
页码: | 135-137 |
摘要: | 一、个体工商户贷款;1988年前,由于处在改革初期,思想解放程度有限,县域信用社受旧的信贷框架束缚,加之信用社资金力量薄弱,信贷管理水平仅限于农业贷款方面,至1988年底,未发放个体户贷款。;二、抵、质押贷款;1991年,县域信用社根据农行新疆分行《关于人民币抵押贷款利率的通知》,明确企业用定期存款作抵押,办理流动资金抵押贷款,只限于企业临时性资金需要,抵押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三、妇女创业贷款;2010年,县联社根据自治区《关于在全区妇女中开展“妇女创业贷款”活动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开办小额妇女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遵循“政策引导、各界支持、专项管理”原则,贷款对象为城乡妇女组织及妇女家庭自主创业,贷款用途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加工等生产经营。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