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款对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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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686
颗粒名称: 四、存款对象
分类号: F276;F279;F832
页数: 3
页码: 126-128
摘要: 1956~1958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由初级向高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县域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单位存款创造条件。人民公社化后,国家对财贸管理体制实行改革。信用社成为公社所属机构,受公社领导,社员除个人所得外,均为集体所有,信用社的农村储蓄存款结构发生一些变化。个人存款变为社员存款,集体存款由农业社集体存款变为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集体农业存款。
关键词: 单位存款 信用合作社 人民公社化 集体存款 信用社

内容

1956~1958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由初级向高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县域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单位存款创造条件。人民公社化后,国家对财贸管理体制实行改革。信用社成为公社所属机构,受公社领导,社员除个人所得外,均为集体所有,信用社的农村储蓄存款结构发生一些变化。个人存款变为社员存款,集体存款由农业社集体存款变为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集体农业存款。
  1959年,哈巴河县实现人民公社化,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关系发生变化。县域公社信用分部的任务、作用也发生变化。除引导个人储蓄外,组织集体闲散资金,开展对公存款业务。
  1970年,县域公社作用合作社社队企业存款从集体存款中分出单列,对公存款变为集体存款和社队企业存款。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企业、农村中各种联合体企业开始出现,县域公社信用合作社单位存款由单一的农村集体存款发展成多种成分的单位存款。
  1984年,哈巴河县农牧业实行联产承保责任制,调动农牧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各种个体经营业主大量涌现,收入大幅度增加。根据存款对象的变化,县域信用社集体农业存款变为合作农业存款,社、队企业存款变为乡(镇)企事业单位存款。
  2000年以前,单位存款对象名称几经改变,存款种类不断增加。2000年以后基本规范。单位存款对象为农村国有企业、农村工商业、农村机关团体、乡镇企事业。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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