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4648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人民币 |
分类号: | F832;F426;F822 |
页数: | 7 |
页码: | 102-108 |
摘要: |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法定货币。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开始发行人民币。1951年9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在新疆发行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的命令》。10月1日,新疆省人民政府发布加印维吾尔文人民币,收回省币银圆票的布告。哈巴河县农村信用社自1955年建社后,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新旧人民币兑换、残损币兑换、反假币、反洗钱工作,为县域金融稳定做出贡献。 |
关键词: | 维吾尔文 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 货币发行管理 中央人民政府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