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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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627
颗粒名称: 二、福利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2
页码: 90-91
摘要: 1963年3月1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口粮和副食品、日用品供应情况的报告》,信用社脱产干部的口粮全部由国家供应,副食品和日用品由商业部门供应。
关键词: 丧葬费 离退休人员 联合社 自治区 信用社

内容

1963年3月1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口粮和副食品、日用品供应情况的报告》,信用社脱产干部的口粮全部由国家供应,副食品和日用品由商业部门供应。
  1979年,信用社职工与银行职工享受同等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
  1980年3月27日,人行新疆分行和农行自治区分行共同转发《关于给退休职工发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通知》及洗理费发放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退休及病休期的职工,由发放退休、离休、退职费和病假工资的单位,同在职职工一样,自1980年1月起,享受洗理待遇;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费的,不发洗理费。
  1991年8月15日起,县域信用社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有关通知精神,正式职工(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参加工作工龄在5~19年的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工龄在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天数计算不含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当年休假不得跨年使用;当年疗养、休养及探亲时间超过本人休假期限,不再安排休假,未超过可以补足休假天数;病休全年累计超过2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休假,因公负伤住院治疗不影响休假。
  1992年,信用社职工奖励工资自1992年1月暂按一个半月提取,即每人每月23元,到年末根据经济6项指标完成情况及盈亏情况予以考核;根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粮食提价文件精神,信用社职工粮价补贴自1992年4月1日起,每人每月补贴5元;奖励工资与粮价补贴均与工资一起发放。
  1995年,农业银行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增发一个月奖金。按1994年底系统在册职工(含计划内临时工)12月份当月工资的3项合计(职务等级工资、责任目标津贴、艰苦地区津贴)计发奖金;系统内调入人员的标准,在调入单位按上述标准全月计发;系统外调入人员的标准,上半年调入人员按上述标准全月计发,下半年调入人员按上述标准半月计发。1994年度离退休人员计发标准,上半年离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半月计发,下半年离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全月计发。代办员奖金标准按照其工资3项合计统一计发。农村信用社职工增发奖金,各中心支行可参照以上标准,结合辖内信用社1994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信用社承受能力而定,增发奖金在营业费用科目工资户列支。
  1996年,县联合社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
  1998年,根据1994~1998年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比例,提取养老统筹基金,存入专户管理。于1999年1月20日之前,建立职工养老统筹台账,并根据台账,记录个人账户。
  2003年,县联合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精神,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丧葬费数额为12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部分归死者亲属,并按规定,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丧葬费数额为10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部分归死者亲属,并按规定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2004年,县联合社对各分社及联合社信贷人员实施交通油料费用补助。
  2006年后,县联社职工住房一律采取市场商品化购房,对职工购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可采取贷款方式购房,单位不再给予福利补助。
  2008年,自治区联社下发(新农信〔2008〕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工资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文件中相关条款明确住房公积金必须按属地规定的比例提取,单位或个人缴费比例均不得高于12%。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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