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恢复农业银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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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612
颗粒名称: (八)恢复农业银行管理
分类号: F832;F8;D262
页数: 1
页码: 74-74
摘要: 197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关于建议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中有关信用社问题的报告》,同意将农村信用社更改为“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办理农村各项金融业务,执行国家金融部门的职能任务”。11月,农业银行再次从人民银行分设出,第三次成立中国农业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
关键词: 人民公社 阿勒泰地区 农业银行 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

内容

197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关于建议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中有关信用社问题的报告》,同意将农村信用社更改为“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办理农村各项金融业务,执行国家金融部门的职能任务”。11月,农业银行再次从人民银行分设出,第三次成立中国农业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
  1980年1月,农行县支行恢复成立,县域信用合作社交由农行县支行管理。同月,县城镇信用社因业务量小,连年亏损,经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批准撤销。4月,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拨付县域信用合作社经营亏损补贴:1978年1070元,1979年6817.53元。当年,县域信用社开展“四定一奖”工作(定地点、定任务、定费用、定时间),按1980年盈余的1.5%进行奖励。试行贷款合同制,每发放一笔贷款都明确规定承贷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和信用合作社三方的经济责任,并互相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原则贯彻落实。年末,县域信用合作社各项存款余额29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6万元。
  1981年3月,根据公社名称统一改为驻地名称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所、信用社名称的通知》精神,县域各信用合作社统一更名:胜利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更名为萨尔塔母信用社、团结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更名为加依勒玛信用社、公私牧场信用合作社更名为齐巴尔信用社、反修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更名为库勒拜信用合作社、前哨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更名为沙尔布拉克信用社。当年,县域信用社建立包贷,包使用,包经济效果,包按期收回的四包制度。
  1982年6月,根据有关规定,县域信用社职工退休的住房原则上比照农行县支行的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所在信用社历年积累中解决。7月,各信用社按照农行自治区分行《清理1978年以前农业贷款的实施细则》,开始清理1978年以前农业贷款。
  1983年,各信用社贷款执行合同制,内容包括当年生产主要项目、贷款计划、归还和存款数额等。
  1984年3月,县域各信用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信用社成立后第一批由信用社职工担任的信用社领导干部。8月,国务院批转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10月,农行新疆分行下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对合署办公时期的资产负债进行清分,在清分的基础上与营业所分门办公,信用社完全脱离银行营业所的领导,明确信用社“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改革方向,标志着信用社以恢复“三性”为目标的改革开始全面展开,并确定开始实行贷款浮动利率。年末,县域信用社存款余额48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03万元。
  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信用社网点的增设、撤并由人民银行审批,新业务的开办需人民银行核准。
  1987年10月,县域信用社根据农业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始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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