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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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610
颗粒名称: (六)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72-73
摘要: 1969年,人民银行总行“农村信用社斗批改座谈会”提出,信用社的人权、财权、资金使用权必须由贫下中农领导和管理。县域各信用合作社再次下放,交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领导,各信用社的人事权、财权、资金调动权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
关键词: 人民公社 贫下中农 暂行管理办法 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

内容

1969年,人民银行总行“农村信用社斗批改座谈会”提出,信用社的人权、财权、资金使用权必须由贫下中农领导和管理。县域各信用合作社再次下放,交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领导,各信用社的人事权、财权、资金调动权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
  1970年,根据人行新疆分行《关于信用社体制改革试点报告》的精神,县域公社设信用社、生产大队设信用站、生产队设业务员,职工走亦工亦农道路,信用社干部不脱产。各信用合作社积极为贫下中农发放无息贷款和灾区口粮无息贷款,解决贫下中农的生产、生活困难。
  1972年,根据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信用社职工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县域各信用社职工不再走亦工亦农道路。《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暂行管理办法》重申信用社性质、任务、作用和隶属关系。年内,各信用合作社的贷款范围扩大,辖内生产费用贷款、生产设备贷款和社(队)办企业贷款一律由信用社发放。
  1973年3月,县红旗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拆分,成立反修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编制2人)和前哨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编制3人)。5月,自治区财政局制定《农牧区信用合作社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对信用社的业务、财产、资金等进行整顿。
  1974年1月1日,县域信用合作社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牧区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草案)。5月,东风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拆分,成立胜利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编制2人)和团结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编制2人)。6月,人民银行全国金融工作座谈会强调,信用社必须收回,纳入国家计划管理,属国家银行在农村的组成部分,必须加强整顿和管理。当年,县域信用合作社实行工资基金管理制度,按管理册监督支付工资,各单位除签收支票外,连同工资管理册一起交验后,方可支付工资。该时期,县域各信用社大搞“斗、批、改”和批判资本主义,均出现队伍不稳定,资金被抽调、挪用,账务混乱等现象,业务发展缓慢。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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