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营范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34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经营范围
分类号: F832;F8;F830
页数: 1
页码: 370-370
摘要: 第八条 经银监局批准,本联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关键词: 异地结算 政策性金融债 吸收公众存款 银监局 代理收付款项

内容

第八条 经银监局批准,本联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二)办理国内结算、票据贴现;
  (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四)买卖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五)组织本县的辖内结算,办理同城和异地结算业务;
  (六)提供保管箱服务;
  (七)经银监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 本联社执行全国农村信用社统一的结算制度,按照银监局规定,组织本县的县辖结算,办理同城和异地结算业务。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