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保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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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30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安全保卫检查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6
页码: 325-330
摘要: 1996年,县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县支行脱钩,成为独立的金融企业。1998年,信用社设立安全保卫股,专职负责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卫检查成为安全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关键词: 安全保卫工作 特克斯县 安全保卫 自治区 信用社

内容

1996年,县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县支行脱钩,成为独立的金融企业。1998年,信用社设立安全保卫股,专职负责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卫检查成为安全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1999年,安全保卫股与业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县联合社所辖信用社开展制度落实情况、信贷资产清查、内部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2000年,县联合社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联合社组成检查组,对所辖各信用分社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002年5月8日,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三查”活动的通知》。“三查”即检查责任制落实、制度执行和安全防范设施到位情况。上述文件指出:6月1日至6月30日为联合社、信用社自查阶段;7月1~31日,由县支行会同联社进行普查;8月1~15日,由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各县支行组织实施督查;8月20日前,各联社、支行完成自查报告、普查报告、督查报告及相关调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2003年,县联合社开展对要害岗位员工加强思想教育和岗位自查工作,与要害岗位员工座谈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关注他们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情况。
  2004年,新疆信用合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信用社安全检查的通知》,特克斯县信用联社接此通知,立即组成检查组对所辖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各信用分社安全保卫工作存在很多问题,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10月14~15日,伊犁银监分局组织安全保卫现场检查组一行3人,对特克斯农村信用联合社所辖9家机构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到位情况,通过测、查、看、问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面100%。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伊犁州银监分局。情况如下:
  截至2004年,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共有9家机构,其中法人社2家、分社7家。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结合县辖实际已制订《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设施建设三年规划》,逐步加强了对基础安全设施的改造,经公安验收核准三级安全防护级别为1家,四级防护级别8家;县联社统一制定《“三防一保”工作制度》,并装订成册下发到各机构组织学习,注重加强对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一线员工安全防护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各机构均未签订消防责任书,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均未上墙。没有明确的防暴预案,部分一线员工不熟悉相关具体应急操作要求;“值班守库登记簿”记录不全,如乔拉克铁热乡分社、喀拉托海乡分社、齐勒乌泽克乡分社未制订“值班守库登记簿”,守库人员到岗、离岗时间及值班情况无登记,《营业室、储蓄所、柜安全值班日志》未登记,个别机构报警器未与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联网,如霍斯库勒乡分社;个别机构报警器具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如县联社营业部出纳员报警器开关失灵;金库内堆放杂物,并且查库次数不够,如喀拉达拉分社;未建立专职的安全保卫部门,联合社办公室兼管县辖安全保卫管理工作;部分机构安全防护器具配备不齐,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喀拉托海乡分社自卫武器缺少,狼牙棒为木制,不符合规定,消防器具失效。乔拉克铁热乡分社电棒已丢失,且未配备枪支,军马场分社守库室门为木制玻璃门,卷帘窗铁架损坏,存在安全隐患;年内喀拉托海乡分社新建营业场所未设置卫生间;个别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强,不能严格执行安全保卫门禁制度,如霍斯库勒乡分社、喀拉托海乡分社等。
  必须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严格落实安全防范目标责任。一是层层签订安全消防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确保消防防范工作安全无事故。二是结合县辖实际制订防暴应急预案,并与各岗位签订应急防暴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各岗位人员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工,形成安全有序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登记簿,并严格值班情况记录。制定“外来人员进入营业场所登记簿”,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门禁制度,对外来人员进入营业所必须出示“三证”,并做好相关记录,值带班人员及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守库登记簿”《营业室、储蓄所、柜安全值班日志》,并对记录的真实性负责;尽快与当地安全部门取得联系,将各机构警报设施并入公安部门警报网络,形成有效联防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在5个工作日修复县联社营业部出纳员报警器开关,确保警报设施正常发挥作用;更换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守库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6个工作日内更换军马场分社守库室门,将其更换为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防盗门,加固卷帘窗铁架;必须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对县辖的保卫工作,配齐各机构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对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具,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填充;严格按照农村信用社金库库房管理规定要求,清理、整顿金库库房,确保金库内物品摆放有序,无杂乱器具。按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社主任、会计查库制度,并做好记录;结合县辖实际切实做好营业场所室内卫生间的改造工作,以确保日常值班守库封闭运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继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操作规程,抓好在重点防护、押运款项等要害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确保安全无事故;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必须在11月5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分局监管三科。
  2005年春节、库尔邦节期间,县联合社专门发文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县联合社对辖内各信用社网点进行全面的“三防一保”工作检查,并要求各信用社首先进行“三防一保”自查。
  2006年,特克斯县联社制定安全保卫检查制度。联社理事长是安全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全检查工作。联社监察保卫部对全辖安全工作负责组织规划、检查督导、贯彻实施。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领导组织的健全、领导带班制度、消防组织的建立;安全制度主要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设施主要检查营业场所、金库、收库室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达标情况,电视监控设备、报警设备、消防器材、自卫器械的技术状况和管理情况;员工防范意识、安全教育和防范技能的培训及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押运,主要检查运钞车、护卫人员、枪支弹药、通信工具、押运交接、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库房管理主要检查库房钥匙管理、交接、登记及守库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枪支管理主要检查枪支弹药的配备、使用、保管和交接登记手续,对持枪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计算机机房、闭路电视监控室的安全,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值班情况,人员出入与钥匙管理情况,机房运行日志的建立和登记情况,火险报警、安全用电、消防等器材的配置和管理等情况。
  安全检查的方式方法:安全检查以普查与抽查、明查与暗查、自查与互查、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相结合的方法;除联社监察保卫部的日常检查外,对较大规模的检查和专项检查要制订检查方案,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场纠正的立即纠正,不能当场纠正的,要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建立定期检查量化细则。安全检查要经常化、制度化,联社每月组织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信用社要经常组织自查。
  安全检查人员的职责:负责对全辖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严格执纪;认真落实检查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检查人员的权力:要求被查信用社提供有关的资料、文件和进行安全防范设施测试,被查信用社要积极配合;根据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人员可以随时进行不同方式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监督落实;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章责任人员进行罚款,对违规违章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成绩突出部门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的意见或建议;对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报告。
  为规范安全检查工作,提高安全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检查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安全检查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应该检查发现的问题而未及时发现的;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的;对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落实不力的;其他违反安全检查工作纪律的。
  2008年5月17日,自治区联社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自治区联社要求县(市)联社认真学习,结合执法大检查开展一次防盗、防火为重点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治区联社将在执法大检查中开展督查。
  2008年5月29日和8月15日,特克斯县联社根据自治区联社、伊犁银监分局的要求分两次上报《特克斯县农村信用联社枪支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并对联社在枪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009年8月19日,特克斯县联社向伊犁银监分局上报县联社安全保卫自查情况报告。为应对近期复杂的社会形势,提高县联社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性,提高县联社案件防范能力,根据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特克斯县联社立即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联合社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对辖内7个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县联社专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到各部门、网点检查现金库存、检查安全保卫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深入实际,制定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定期召开保卫工作会议,使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坚持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做到奖罚分明。
  坚持对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员工学习安全保卫的有关文件、制度、案例等,并做好记录;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能熟练地使用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如消防器材、自卫武器、报警装置等,各种防暴预案齐全,分工明确,具备防抢劫能力;各网点配备足量的自卫武器、灭火器材;营业网点坚持封闭营业,边后门随时加锁;营业期间现金入库、柜保管,做到人离库锁;坚持双人临柜,临柜人员无空岗现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及铁棍等自卫武器按规定摆放在适当的地方,做到摆放隐蔽、使用方便;通信、报警设备开启有效、畅通,由专人负责管理并进行定期测试,保证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截至2009年8月,特克斯县联社有营业网点7个,其中达到二级风险防护标准的1个,即联社营业部;达到三级风险防护标准的5个,即阿扎提街信用社、阿克奇街信用社、军马场信用社、喀拉达拉乡信用社、阿热勒信用社;未达到风险防护标准的1个,即乔拉克铁热克乡信用社。
  从2006年起,特克斯县联社开始按方案对辖内网点进行安防设施改造,已按原定计划完成6个网点的风险防护达标工作,这6个网点均安装防弹玻璃,进行营业场所卫生设施改造,配备监控设备,报警设施与公安部门110进行联网,同时按要求建造金库,从物防及技防方面达到风险防护标准。
  乔拉克铁热克乡信用社现有营业场所为使用年限较长的陈旧房屋,面积狭小,在现有条件下进行安防设施改造存在很大困难,因此在县联社《营业网点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达标规划实施方案》中,已就乔拉克铁热克乡信用社营业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改造计划形成专题报告上报上级管理部门,计划在2009年度集中力量对乔拉克铁热克乡信用社网点进行安防改造,以达到三级防护标准。
  县联社在这次安全大检查中,对县城营业场所及农村偏远营业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金库的安全隐患、对基层临柜人员、金库守库人员、配备枪支的守护押运人员进行重点检查。明确规定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主要目标就是进一步防范和避免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信用社资金、财产以及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其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与各基层信用社主任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将安全保卫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2009年12月31日,自治区联社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联社要求县(市)联社按照此通知要求,参照《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对照检查内容逐一开展自查自纠。县(市)联社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银监部门做好此项检查工作,并于2010年2月24日前将自查自纠及检查情况通过OA系统报自治区联社保卫部。
  2010年5月13日,伊宁市联社印发《关于对州直安全保卫交叉检查的通知》,由伊宁市联社牵头,各县(市)联社抽调一名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对州直各县联社的安全保卫制度执行情况,物防、技防、人防设施达标等工作进行现场检查。5月17~23日,两个检查组对8家县(市)联社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2010年7月13日,伊犁银监分局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两项安全保卫现场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两个方案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枪支弹药管理及使用情况现场检查方案,邮政储蓄银行、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业务库安全情况现场检查方案。
  2010年7月22日,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农村信用社系统安全防范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对农村信用社涉及安全保卫各方面情况都制定考核的办法,标准以及相应分值,是一部考核检查农村信用联社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标准依据。
  2010年7月22日至8月8日,新疆银监局两项安全保卫现场检查工作组对伊犁州直县(市)农村信用联社及部分分支机构营业网点、业务库安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现场出具《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与《检查事实与评价》,已由被查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查出特克斯县联社存在的问题:特克斯县联社营业部营业大厅内外无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损坏);营业部款箱押运车辆停靠(或警卫)位置不合理;县联社营业部、喀拉达拉信用社灭火器未定期检验;联社营业部无定期应急演练资料及图片档案,防尾随门操作不规范,双门同时开启无防范性能,款箱出入路径(或值班室、现金区、业务库)存在监控盲区,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影像不清晰;监控影像资料保存不足30天;业务库无通风口。喀拉达拉信用社业务库缺少一路监控探测装置。
  2010年9月9日,自治区联社转发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开展武装守护押运单位检查整顿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联社要求:持有枪支弹药的联合社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枪支弹药、押运人员、运钞车等管理方面逐项开展检查;各县(市)联社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凡涉及农牧团场网点,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接受当地兵团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持有枪支弹药的联社将《枪支弹药检查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理事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0年9月15日前寄至自治区联社保卫部。
  2010年9月20日,自治区联社转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市)联社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排查整改情况于2010年10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上报自治区联社保卫部。同日,自治区联社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节前安排安全检查工作,尤其加强对营业场所、现金库、现金押运、枪支弹药、重要空白凭证、计算机房、金库守库等易发生案件、事故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营业场所、办公楼、职工住宅等场所以及车辆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教育,组织员工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如遇各类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县(市)联社(合作银行)于2010年9月29日前,将“十一”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过0A系统报自治区联社保卫部。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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