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4266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相关部门检查 |
页数: | 9 |
页码: | 258-266 |
摘要: | 一、人民银行检查;198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人民银行系统组建稽核机构配备稽核人员。随即,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设立稽核股。同年农业银行特克斯县支行设立稽核股,负责对县农村信用社的稽核工作。;二、银监局检查;2004年10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伊犁监管分局下发《伊犁州直辖区城乡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履职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其监管内容为: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有无履职不到位或越位行为,经营业绩、管理能力、执行金融政策、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勤政廉政等。城乡信用社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半年须向监管机构提交述职报告,提交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20日和12月20日。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