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税收优扶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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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2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税收优扶政策
页数: 3
页码: 244-246
摘要: 一、所得税;1957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继续免征工商业税。同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对信用合作社1957年度亏损一律不由银行补贴的指示》,指出:“对1957年度亏损的信用合作社,一律不再给予补贴,可悬挂各社账上。以后采取积极开展业务,贯彻勤俭办社等措施,达到自给自足,争取积累,把过去亏损数额弥补起来,其中山区、贫困地区困难较大的社,以后仍采取低利贷款政策,促其早日自给自足。”;二、营业税;2001年11月27日,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率的通知》。通知指出:为缓解农村信用社的困难,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0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社按减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营业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县联合社享受以上优惠扶持。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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