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发代收代付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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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249
颗粒名称: 三、代发代收代付业务
分类号: F832;F426;D625
页数: 2
页码: 238-239
摘要: 代理特克斯县社会保障局发放城乡低保金和经办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
关键词: 低保金 县联社 特克斯县 新农保 社会保障局

内容

代理特克斯县社会保障局发放城乡低保金和经办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
  2011年3月,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特克斯县社会保障局达成协议,代发全县城乡低保户补助金。县联社各信用社营业网点全面办理。根据县社保局提供的低保户名单和发放等级标准,县联社所属各网点按季发放低保补助款,后改为按月发放。由于全县低保户较多,按月发放给营业厅柜面增加工作量,形成排长队现象。2011年11月,县联社与县社保局多次协商,决定改进低保金发放办法。从2011年11月起,县域乡(镇)农村的低保金改由各乡(镇)设立的社保员代发,城镇贫困人口的低保金仍由县联社营业部代发。截至2012年,全县城乡低保户9万户,发放低保金户数占县联社储蓄户数的24%。代发低保补助金的服务费用按每笔1元收取。自2011年年初开办以来至2012年年底共收取代发农村低保金手续费57754元。
  代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2011年2月12日,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进一步做好代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第三批“新农保”推广争办工作。“新农保”推广工作当年7月启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36个县、市、区,特克斯县为36县之一。县农村信用联社为对应的代理业务机构。接到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通知后,县联社立即成立特克斯县联社“新农保”业务营销领导小组,组长王鸾,副组长宋慈祥、曾建斌,成员为联社五部一室负责人。同时积极与县社会保障局洽谈,并达成代理“新农保”业务协议。
  2011年,特克斯县有农业总人口119583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人口9218人,16~59岁农业人口78033人,在校学生4179人。按照自治区联社的要求,县联社必须按照县社保部门的要求,实行以卡(折)代发,杜绝现金发放,在保费征缴方面实行卡(折)批量代扣,要引导农牧民将财政“一卡通”和办理贷款的卡(折)作为“新农保”缴费卡,同时根据“新农保”缴费卡的资金情况合理安排批量代扣的时间和频次。严格按照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规定及当地财政和社保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新农保”业务的账务核对工作。并切实做好对农牧民的服务工作。县联社切实按照自治区联社要求,随时与县财政局、社保局进行业务沟通,交换意见。2012年,全县代理“新农保”业务运行正常,农牧民对县联社的代理业务也较满意。
  代理恒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代付粮油兑付款。2009年8月10日,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恒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代付粮油兑付款协议。从2009年8月10日起,代理该公司发放粮油购销兑付款,手续费按每笔1元收取。县联社只为该公司代付一年,以后未代理该公司代付业务。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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