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保险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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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247
颗粒名称: 一、代理保险业务
分类号: F842;F832;D92
页数: 2
页码: 237-238
摘要: 2007年11月20日,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印发自治区联社与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签约合作协议书和兼业代理合作协议书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联合社要积极与当地中国人寿分支机构沟通和联系,本着“早合作、早收益”的原则,尽快开展合作,并对兼业代理保险业务的相关约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10年,特克斯县联社正式取得兼业保险代理许可证。代理险种为人寿保险,代理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关键词: 县联社 保险公司 代理保险业务 财产保险公司 信用社

内容

2007年11月20日,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印发自治区联社与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签约合作协议书和兼业代理合作协议书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联合社要积极与当地中国人寿分支机构沟通和联系,本着“早合作、早收益”的原则,尽快开展合作,并对兼业代理保险业务的相关约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10年,特克斯县联社正式取得兼业保险代理许可证。代理险种为人寿保险,代理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从当年起,县联社先后与特克斯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代理保险业务合同,正式办理代理保险业务。从2010年起,县联社在全辖各信用社发放贷款的同时为贷款人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代理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县联社信贷部负责对各信用社经办保险业务的指导、检查,财务部负责开办保险业务相关凭证的管理,保险费收取和保险公司结算等。联合社所属各信用社由信贷员负责营销,会计负责保单管理和结算。综合柜员负责具体经办和销号。各分社收取的保险费按月上划至县联社财务部并核对。最终由联社财务部统一与各保险公司进行对账并进行手续费的结算。保险公司的保险单视同县联社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由联社统一领取后下发至各分社网点使用,并严格执行领用登记制度。若保单丢失,由联社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农村贷款与保险的合作,适度降低了涉农贷款的风险,增强了借款人的风险应对能力及信贷资产的保全能力。县联社与保险公司合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截至2012年年底,特克斯县联社所辖各信用社网点代理均开办贷款人的人身意外保险。县联社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员工6人,共计签单金额176.36万元,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按签单金额的30%收取,手续费收入共计52.91万元。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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