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异地转账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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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245
颗粒名称: 三、异地转账结算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4
页码: 234-237
摘要: 异地结算是特克斯县信用社往来以外的转账结算。1974年7月1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异地结算会计核算手续》。
关键词: 支付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特克斯县 小额支付系统 支票影像交换

内容

异地结算是特克斯县信用社往来以外的转账结算。1974年7月1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异地结算会计核算手续》。
  1980年3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作出新规定,对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增加“验货付款”的内容;对延期付款,除按日计扣万分之三的赔偿金外,对逾期2个月仍不承付货款的托收,从2个月后开始,每日加收万分之二的罚金,作为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的收益。增加“异地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扩大推行“限额结算”方式。
  1984年3月1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票汇结算办法》。
  1985年7月,执行《农副产品收购定额转账支票结算办法》。
  1994年11月,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及《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严格按照“八不准”要求办理结算业务。
  决算渠道主要有: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1995年1月1日,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修订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
  结算方式主要有:信汇、电汇、票汇、托收承付。
  (一)农信银业务
  2011年12月,经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批准,特克斯信用联社所属7个营业网点同时开通农信银业务。
  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是营业机构受理客户委托,将款项通过农信银系统及时汇划异地收款人的行为,是营业机构办理结算业务和划拨资金的重要工具。业务包括:现金汇款、普通汇兑、资金调拨、委托收款。
  农信银系统通存通兑业务的受理范围:个人账户异地现金业务,包括柜面有/无折(卡)存款、柜面有卡/有折取现;异地转账业务,包括柜面本地卡/折转入异地账户,柜面异地卡/折转入本地账户;异地查询账户余额,包括柜面查询卡/折余额。
  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支持7×24小时运行。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清算模式采取逐级清算,自治区联社、县(市)联社为清算机构。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处理原则是往账业务“谁发起、谁负责”。对于有疑问的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应进行查询,查询查复应遵循“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的原则。对于收到的查询应在当日机构签退前进行查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查复的,查复时间不得迟于下一工作日12∶00(北京时间)。对汇款人申请的,未入收款人账户的,办理款项退回;已入收款人账户的,由汇款人与收款人协商解决;对发起行(社)发起的,未入收款人账户的,办理款项退回;已入收款人账户的,由发起行(社)与接收行(社)协商解决。
  2010年6月25日,为保障农信银电子汇票业务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范风险,自治区联社向各县(市)联社转发《农信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系统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7月2日,自治区联社向各县(市)联社印发《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7月22日,自治区联社向各县(市)联社印发《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管理办法》。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联社收到以上文件后积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并根据自治区联社要求派出多名员工接受培训,为特克斯县联社各营业网点正式开通农信银业务,做好思想技术操作准备。
  2011年12月,特克斯县联社7个营业网点全面开通农信银业务。
  (二)大小额支付业务
  2007年,特克斯县联社开通联社内部通存通兑业务。
  2007年11月8日,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向县联社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上线的通知》,县联社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此次上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于11月19日按时开通全国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
  2007年11月16日,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向县联社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退出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县联社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加入、退出支付系统工作。
  2010年7月22日,自治区联社下发大额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分:总则、职责、业务管理、安全管理、附则五章。对大额支付的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的具体职责、业务管理、安全管理作了详细规定。县联社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按规定办理大额支付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支付业务:汇兑、委托收款(划回)、代付工资业务、代付保险金、养老金业务、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同城、异地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在规定金额以下的贷记业务。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一经人民银行支付业务处理中心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日切时间为法定工作日16∶00(北京时间),前一日16∶00至当日16∶00为小额支付系统的一个工作日,具体日切时间由人民银行根据运行管理需要灵活调整,但一般不晚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时间。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调整运行工作日和运行时间。
  对有疑问的小额支付业务应进行查询,查询、查复应遵循“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的原则。对收到的查询应在当日进行查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查复的,查复时间不得迟于下一工作日12∶00(北京时间)。
  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国库资金贷记划拨、银行间同业拆借、即时转账等。
  大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支付业务: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一般指5万元以上)。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行贷记支付业务。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运行工作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日切时间为法定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运行及日切时间由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调整运行工作日及运行时间。
  对有疑问的大额支付业务应进行查询,查询查复应遵循“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的原则。对收到的查询必须在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前进行查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查复的,查复时间不得迟于下一工作日12∶00(北京时间)。
  (三)支票影像交换业务
  特克斯县联社营业部于2006年7月开通支票影像交换业务。
  支票影像交换业务是指代理行通过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将支票影像信息传递至提入行,提入行对解析打印的支票影像信息核验无误后,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返回付款或拒绝付款回执的业务。提出行是指持票人开户的银行,提入行是指出票人开户的银行。
  2007年5月22日,自治区联社向各县(市)联社下发《关于印发新疆农村信用社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县联社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此次上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6月25日,县联社按全国统一要求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上线。
  2007年9月21日,自治区联社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电子验印系统的操作要求,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电子验印操作规程(试行)》。县联社严格按照此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县联社的印鉴采集,建库和管理工作。
  2009年10月12日,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向联社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2009年国庆期间停止运行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通知》,县联社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2010年7月22日,自治区联社同时向各县(市)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流程》。
  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分为总则、基本规定、退票处理、纪律与责任、附则共五章42条,对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的处理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作为此项业务处理的准则。
  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流程:提出社的处理、提入社的处理、业务止付的处理、查询查复的处理、业务查询、其他事项共六章,对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的具体操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特克斯县联社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处理业务,并按其流程规定进行正确规范操作。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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