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账结算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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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243
颗粒名称: 一、转账结算制度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2
页码: 233-234
摘要: 转账结算是指通过银行的存款账户进行资金收付、划拨,实现资金使用权的转移,是与现金结算相对应的以存款货币代替现实货币的流通,所以又称非现金结算。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结算方式 结算办法 银行结算 转账结算

内容

转账结算是指通过银行的存款账户进行资金收付、划拨,实现资金使用权的转移,是与现金结算相对应的以存款货币代替现实货币的流通,所以又称非现金结算。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开始制定结算制度。随后,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制定、调整和完善结算制度。
  1977年,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结算工作会议,对1972年下发的结算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颁发了新的《银行结算办法》,并于1978年起施行。新的《银行结算办法》对托收承付结算等作了部分修改,同时补充了结算纪律及违纪处罚规定,结算工作得到了改进。
  新银行结算办法对异地3种结算方式、同城4种结算方式、农村2种结算方式的施行办法作了系统规定,使转账结算制度更加完整和系统化,成为长期结算工作的基本法规。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规定再次作了修改、完善,颁发了《现金管理条例》,对转账结算的方式、流程作了较大的改动。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结算办法》,于1989年4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新的结算办法规定:放宽开户条件、发展信用支付工具、大力推行使用票据、确立以“三票一卡”为主体的结算体系、完善结算管理体制、加强结算管理、严肃结算纪律、制定票据法规、实行依法管理、减少行政监督、改进现金管理和调整结算收费标准等12个方面,同时明确了结算的性质、任务和原则。
  1997年,随着《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相继实施,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结算办法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制定《支付结算办法》,于1997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作为《票据法》的重要配套制度,与原结算办法相比更加切合实际,使银行结算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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