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出纳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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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23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出纳制度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3
页码: 223-225
摘要: 1959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用部(人民银行营业所与信用社合并组成)的出纳人员担负着现金收付、封装、保管、收兑破票、兑换金银、调剂市场主辅币、进行反假人民币斗争等职责。
关键词: 出纳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 出纳工作 人民银行 信用社

内容

1959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用部(人民银行营业所与信用社合并组成)的出纳人员担负着现金收付、封装、保管、收兑破票、兑换金银、调剂市场主辅币、进行反假人民币斗争等职责。
  196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出纳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信用社出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及时同人民银行编送现金收支计划;信用社出纳人员要认真执行制度;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收付准确、整理及时,保证库款和重要凭证的安全;对出纳错款的处理要坚持长款归公、短款自负的原则;规定出纳人员调动、交接、款项调拨、运送的具体办法;规定现金收付办法和出入库办法、守库管理和查库制度等。
  196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出纳错款管理办法》,规定:必须加强对出纳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出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从组织上、制度上、技术上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错款的发生。发生出纳错款事件后,应迅速采取措施,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生短款,确实无法找到的,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报损;如查明短款是贪污,应按贪污事件严肃处理;发生长款事故应及时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列作银行、信用社的收入。长、短款每一笔在20元以内由信用社主任审批,在200元以内由人民银行县支行行长审批。
  197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文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出纳管理制度,规定必须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坚持复核制度,做到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坚持两人管理,两人押运制度。对错款的处理,属于责任事故的短款,按规定报损予以批评教育,对于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长、短款在1000元以上的,由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审批。
  1975年,农村信用社实行双人押运、双人临柜和交差复核的出纳制度。
  1977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出纳工作的意见》,再次重申钱账分管、两人临柜、两人管库、两人押运等基本制度,并具体提出降低现金差错率,消灭大额错款。要求现金差错率不超过百万分之五,各行要力争消灭1000元以上的大额错款。
  1979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试行)》,对出纳工作应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及时准确,钱账分管。双人临柜、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做到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严格执行交接手续和查库制度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1980年,县农村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特克斯县支行管理,中国农业银行颁发《出纳制度》,制度规定:对外营业实行钱账分管,坚持“四双”制度,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严肃手续交接,责任明确,定期和不定期查库,收付款凭证要填写票面和取款人背书,做到会计账面与出纳实际库存相符等。
  198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守库员守则》和《押运员守则》试行办法。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制定《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规定出纳工作的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法令和相关法规制度,进行柜面监督;办理现金收付整点、保管和调运业务,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办理人民币兑换和挑剔业务,调剂市场券别比例;办理金银收购,配售、封装、保管和调运业务;宣传爱护人民币,负责反假、反破坏人民币工作和票样管理工作。该制度还规定出纳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账实分管,收付分开,交接清楚,责任分明;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收购金银先收实物后付款,配售金银先付款后付实物,收必复点,付必复核,手续严密,数字准确;严禁挪用库存现金、金银,严禁白条抵库,坚持查库制度做到账实相符;维护国家利益和银行信誉,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
  1994年,县信用社实行出纳规范化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额提现审批报告制度》,制定大额提现报告权限。规定信用社对超过结算起点的现金提取实行逐笔审批,2万元(含2万元)以下由各社主任审批,2万~5万元由县农业银行信贷股股长审批,5万元(含5万元)以上由农业银行特克斯县支行行长审批。若审批人外出临时委托代批的,应在大额提现登记表栏内注明。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规定:钱账分管,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现金现付,换人复核;凡现金、金银、有价单证,以及库房钥匙、业务公章等重要物品换人经营时,必须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及时核对库存,做到账款、账实相符;未经业务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直接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实行出纳柜员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999年,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出纳制度,制定:出纳岗位职责,出纳、复核员岗位职责,会计、出纳操作规程等,进一步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经办业务必须遵守的规则。
  2007年,自治区联社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县联社开始实行综合柜员制度。信用社出纳工作坚持“统一制度、明确职责、规范操作、保障安全”的原则。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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