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员贷款(农户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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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186
颗粒名称: 一、社员贷款(农户贷款)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4
页码: 166-169
摘要: 1955年,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成立初期,仅办理信用社社员小额贷款,以生活贷款为主。以后,县农村信用社开始发放集体合作社生产贷款。对信用社社员发放的生产、生活贷款,帮助农牧民渡过生活难关,发展生产,防止和打击农牧区高利贷者对农牧民的盘剥。
关键词: 特克斯县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农业贷款 小额信用贷款

内容

1955年,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成立初期,仅办理信用社社员小额贷款,以生活贷款为主。以后,县农村信用社开始发放集体合作社生产贷款。对信用社社员发放的生产、生活贷款,帮助农牧民渡过生活难关,发展生产,防止和打击农牧区高利贷者对农牧民的盘剥。
  1957年,县农村信用社主要给农牧民家庭发放农、牧、副业贷款,帮助社员解决购买小农牧工具、副业原料和临时性的生活困难等。
  1958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农村信用社归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管理,农村信用社资金被公社,大队用于大办交通、大办水利、大炼钢铁,全部资金有投无回,形成死账。中国人民银行发文,规定各地信用社对1958年形成的呆账进行清查核实,然后报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由人民银行审查核实后补贴。
  1961年4月14日,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颁发《信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专区县支行改变差额包干的管理办法,仍实行按项目、按计划管理的办法。
  1962年,中国人民银行下达指示,实行存贷结合、多存多贷的贷款办法。农村贷款主要解决公社社员在生活、副业生产中的临时资金困难。对生产队贷款,只用于生产费用,不对基本建设,发放工资,收益分配或其他非生产性开支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为一年。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收回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
  1963年,经上级行批准,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核销了在大炼钢铁运动中不应由社队承担的贷款,连续遭受自然灾害无力偿还的贷款,贷款户外出查无下落的贷款和贷款户无力偿还的贷款。
  1964年,国家支援人民公社的资金渠道多、数额大,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各项贷款做到统筹安排早,有效地满足全县春耕生产、小农机购置维修的资金需求。
  1965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65)清农欠字第003号通知精神,除四项欠款外,对属于1961年以前社队和社员欠的水利费,机耕费、贫农合作基金、羊只贷款的欠款,截至目前尚未归还的部分,能偿还多少就偿还多少,无力偿还的可以豁免。
  1966年1月,国务院转发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信用社豁免1961年以前贷款的问题,对贫下中农1961年以前的旧贷款,偿还有困难的,可全部豁免;也可酌情豁免一部分,富裕户不予豁免;脱产干部原则上不豁免;地富、投机倒把及贪污分子一律不豁免。
  1969年2月,根据中央指示,特克斯县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农村信用社直接受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信用社失去了经营权,贷款发放由贫下中农讨论决定。
  1974年,中国人民银行发文,要求各地治理农村信用社管理混乱的局面。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收回由贫下中农(牧)管理委员会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权,县信用社仍由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垂直管理。
  1980年以后,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信用社贷款由支持集体经济为主转变为支持农牧民发展生产为主,不仅数量激增,而且由于农村发展多种经济,农、牧、工、商同时并举,改变农村信用社以往的季节性和春贷秋收冬不贷的贷款情况,贷款坚持常年发常年收。
  1983年9月21日,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新农银(83)信字第29号印发《信用社贷款情况的简介和今后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984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在农村全面推行,农村各类专业户大量涌现,县农村信用社广开财源,尽量设法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信用社贷款不断增加。
  1986年3月20日,新农银(86)信字第7号文件转发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88年,中国农业银行制定《农村信用社乡镇企业贷款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分行将不再专门下达乡镇企业设备贷款计划。信用社的资金投向要坚持以承包户、专业户以农业生产为主和流动资金为主的方针,在保证农业贷款合理的前提下,资金有余,再经营农村工商业贷款业务。信用社对于农业贷款的投放力度逐年加大。
  1991年,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215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228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累计发放承包户贷款207万元,年末余额257万元,较上年增加48万元。
  1992年,县农村信用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65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246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累计发放承包户贷款153万元,年末余额272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
  1993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30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256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累计发放承包户贷款130万元,年末余额283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
  1994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使用新的贷款统计科目,不良贷款采取逾期和催收贷款科目反映。农村信用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79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155万元,较上年减少101万元。
  1995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208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152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
  1996年,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牢固树立“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县联合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500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293万元,较上年增加141万元。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农村信用社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十条意见》,明确了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改革方向,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农村信用社贷款统计科目开始使用“一逾两呆”统计方法。县联合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338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283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
  1998年,县联合社贷款统计科目开始使用“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农村工商业、其他”统计方法。县联合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844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433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开始推进信用村(户)创建、评定工作。县联合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272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606万元,较上年增加173万元。
  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2000年12月18日,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制定《村级联保户贷款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2000年,在乔拉克铁热克乡农科站试点发放农户联保贷款,累计发放联保贷款12万元,年末余额为11万元。累计发放农业贷款3073万元,年末余额1436万元,较上年增加830万元。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管理意见》,特克斯县展开以整治农村信用环境为切入点,创建信用乡、村、户的活动,受到各级党、政府的高度重视。同年,在农户联保贷款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全力推广联保贷款,以点带面,效果显著,当年累计发放联保贷款270万元,年末余额为79万元,较上年增加68万元。累计发放农业贷款3600万元,年末余额1976万元,较上年增加540万元。
  2001年12月,县联合社制订特克斯县信用等级评定方案。
  2002年1月,由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与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对全县信用环境进行了测评。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将关于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环境评定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由县政府向各乡、场通报。2月,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制订出台《特克斯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评定暂行办法》和《关于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建设信用村(镇)的实施方案》,并由县政府批转各乡场执行。同时,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的工作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对全县测评中情况较好的乔拉克铁热克乡阿特恰比斯村、红泉牧场、良繁场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定出信用户343户,授信总额154万元。此次信用户的评定活动,在全县引起很大震动,同年对这三个试点村开展了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当年累计发放119万元,年末余额7万元,农户联保贷款当年累计发放1320万元,年末余额203万元,较上年增加124万元。累计发放农业贷款3941万元,年末余额2272万元,较上年增加297万元。
  2003年,县联合社开始全面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3月,特克斯县委、县政府在乔拉克铁热克乡和呼吉尔特蒙古乡召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现场会,共对15个村进行了信用户的评定工作,总户数1836户,授信金额623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当年累计发放720万元,年末余额1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0万元。农户联保贷款当年累计发放2148万元,年末余额285万元,较上年增加85万元。“农户联保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成为信用社支农贷款的主要投放方式,农村信用联合社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5264万元,年末余额2688万元,较上年增加416万元。
  2004年,特克斯县委、县政府对于“三创”工作予以高度重视。3月,县委将信用环境测评分值纳入对乡镇评比的考核中。县联合社以“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自身的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在当年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年审工作中,对归还情况较好的信用户授信额度予以增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当年累计发放额为906万元,年末余额262万元,较上年增加135万元,农户联保贷款当年累计发放额为3202万元,年末余额为695万元,较上年增加410万元。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6694万元,年末余额3434万元,较上年增加746万元。
  2005年,特克斯县“三创”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截至2005年年末县联合社共在全县19个行政村开展信用户的评定工作,信用户增至2708户,全县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达到1134万元,在发放的贷款中,小额贷款投放量占信用社当年贷款累计发放额的67.70%。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累计发放1288万元,年末余额653万元,较上年增加391万元;农户联保贷款累计发放3937万元,年末余额876万元,较上年增加181万元。当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7370万元,年末余额3952万元,较上年增加518万元。
  2006年,特克斯县农村信用联社、发放农业贷款3608万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973万元,年末余额455万元,年末农户联保贷款4003万元,余额1014万元。
  2007年,县联社农业贷款5016万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720万元,年末余额769万元,农户联保贷款5083万元,年末余额2172万元。
  2008年,县联社发放农业贷款12480万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4145万元,年末余额2456万元,农户联保贷款8401万元,年末余额6218万元。
  2009年,县联社发放农业贷款16939万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709万元,年末余额4930万元,农户联保贷款11187万元,年末余额9142万元。
  2010年,县联社发放农业贷款26670万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0289万元,年末余额6984万元,农户联保贷款18089万元,年末余额14362万元。
  2011年,县联社发放农业贷款43099万元,年末余额31393万元,其中农户贷款41186万元,年末余额29199万元,农村企业贷款1912万元,年末余额2194万元。
  2012年,县联社发放农业贷款45237万元,年末余额31653万元,其中农户贷款39595万元,年末余额27788万元,农村企业贷款5642万元,年末余额3865万元。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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