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股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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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17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股金管理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2
页码: 139-140
摘要: 特克斯县信用社成立初期,以社员入股股金和农牧民存款为资本金展开放贷业务,扶持农牧民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信用社社员凭所持股金份额享受分红。社员与信用社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农牧民入股成为信用社社员,可享受到贷款等诸多优惠,入股积极性踊跃。截至20世纪50年代末,全县总入社社员6176户,占农户总数的87.62%,股本金达到52022元。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只设贫下中农股,大批农牧民排斥在信用社之外,因此股本金大量减少。
关键词: 投资股 县联社 资格股 股本金 信用社

内容

特克斯县信用社成立初期,以社员入股股金和农牧民存款为资本金展开放贷业务,扶持农牧民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信用社社员凭所持股金份额享受分红。社员与信用社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农牧民入股成为信用社社员,可享受到贷款等诸多优惠,入股积极性踊跃。截至20世纪50年代末,全县总入社社员6176户,占农户总数的87.62%,股本金达到52022元。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只设贫下中农股,大批农牧民排斥在信用社之外,因此股本金大量减少。由于一切管理制度被破坏,长期不分红,社员入社的信心受到挫伤。股权设置单一,缺乏改造,股本金在存款余额中所占比例很小。
  1980年,县农业银行恢复成立,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特克斯县支行管理,对股权股金作一些调整。1984年,县信用社恢复建立一些规章制度,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开设对原有持股人逐人、逐户、逐年进行清理,并核实后予以重新登记,原有旧社员证作废,重新换发新证。按当年挂牌利率一次性付清社员股金的利息作为分红。同时在自愿的基础上发展一批新社员。股权设置为资格股和投资股。资格股每股2元、3元、5元不等,超出部分为投资股,实行一人可买多股的办法。具体采取哪种办法,由各法人社自定。
  1987年,县信用社规定,对违反社章的社员,先进行批评教育,多次教育不改的,经管委会讨论决定后,劝其退社。
  1981—1995年,县农村信用社的股金只设个人股权,不设团体股。个人股权分资格股和投资股。每股股金依然是2元、3元不等。由于各信用社均为法人社、管理混乱,效益差,影响社员入社积极性,股金余额逐年下滑,截至1996年年末,股金余额仅为10.23万元。
  1996年,县联合社与农业银行县支行脱钩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将股金设置为每股50元,一人可买多股不限,均为资格股。2004年,县联合社出台股金管理办法,规定:入股自愿、风险自担、利益共享;信用社有责任向入股人提示风险性;向社会公开信用社股金管理原则;信用社社员以其所持股金数额承担风险与民事责任;信用社社员享有按规定获得优惠服务和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
  2001年,随着存贷款业务规模的迅速发展,股金业务也在全辖范围内铺开,社员入股交易频繁,入股金额均在100~1000元,入股户数达1万余户,县联合社规定,对入股社员,逐户设立股金手工分户账,一户一册,按月核对总分账余额,由会计人员对其准确性负责,股金分户账为永久保管档案,会计人员离岗,股金账进行交接,社员发生入股、退股交易时,由社员提出申请,填写入退股申请书,会计人员根据申请填写会计凭证,并及时登记股金分户账,同时在股权证上登记变动情况。
  2006年,特克斯县农村信用联社实现统一法人。根据股权改造,县联社按股金来源分为自然人股、法人股、社员股(县联社入自治区联社股)。其中自然人股分为职工股和非职工自然人股。按资金性质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资格股是社员取得资格必须缴纳的股金,在满足退股条件时可以退股,也可以转让。投资股是由社员在基础股金外形成的股金,投资股只能转让,不能退股。2006年,县联社吸收投资股27.5万元,全部为职工股。2007年,县联社将股金每股确定为500元,不足500元的资格股予以清退。2008年12月,新疆金融投资公司向县联社入股400万元,成为县联社最大的投资股东。
  随着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股权改革不断深入,自治区联社明确规定:入股社员必须以货币资金形式入股,同时必须以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金融机构贷款入股。金融机构向农村信用社入股,除必须符合信用社的有关规定外,还须报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011年1月,特克斯县信用联社新章程规定单个自然人(包括县联社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县联社股本金总额的2%;单个企业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额不得超过县联社股本金总额的10%,县联社职工入股总额不得超过县联社股本金总额的20%。入股人缴纳股本金必须以货币资金方式进行,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股金证采取记名式,不得接受县社股金证作为质押标的。社员股权经向县联社办理登记后方可转让和依法继承。社员持有的投资股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因历史原因,社员持有的资格股可自愿转为投资股,对不愿转投资股的,可按银监部门规定的条件办理退股。同年5月,县联社研究决定,对有贷款户的自然人,每股投资股必须达到1000元,文明信用户达到投资股5000元,对没有贷款余额的股东,如股东不愿意新增今后又不愿意贷款的,资格股予以清退,转入不合规股金管理。
  2012年,县联社将章程规定的入股基数作出调整,规定单个自然人入股起点金额最低5万元,但不能超过股本金总额的2%。对法人股入股,最低10万元,但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伊犁银监分局作出批示:同意县联社募股方案。核准本次募集股金金额为800万元,不得突破;县联社必须严格执行增资扩股方案,入股金额达到审批条件的,事先申请股东资格审批;入股资金在验资申请变更注册资本之前必须存入指定账户,不得直接进入实收资本核算。县联社遵照执行。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建立初期,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股金管理规定。由于当时信用社给农牧民带很多扶持和实惠,入股的社员多,很少有人退股。人民公社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只设贫下中农股,不是贫下中农的信用社社员被清退出信用社。
  1984年,县信用社对辖内持股人进行逐人、逐户、逐年清理,并核实后重新予以登记,换发新证。社员退股的,向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经信用社同意后办理退股手续。当年,由于一次性付清了社员股份的利息(即为分红),人民群众入社积极性高,投入股金加入信用社。
  2006年,自治区联社规定:单个股金最高限额12万元,超过部分予以清退;单个法人股金超过10万元的予以清退。2007年,为达到央行票据兑付标准,县联社对500元以下资格股予以清退。合计清退不合规股金58万元。同时规定资格股退股和股权转让等变动事项,应向县联社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办理手续。
  以后几年,县联社先后规定县联社社员持有资格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办理退股:社员提出退股申请;持股三年并转让所有投资股;经理事会同意。县联社社员持有资格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办理退股:县联社当年亏损,农村信用联社资本充足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或退股后达不到规定要求。退股原则上应当在当年年底财务决算前办理,在决算前办理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金红利。持有投资股,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
  2011—2012年,县联社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很少有社员退股。

知识出处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社志编撰人员本着对广大信用员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泛征集资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多角度展现了县农村信用社新老员工的精神风貌,揭示了县信用社由弱变强不断改革创新的艰辛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我们认识县农村信用社的全貌,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科学决策提供了可贵依据。喜读志书,深感其不愧是一部“利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一部好书,也是对当今农村信用社于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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