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837 |
颗粒名称: | (二)管理和调阅 |
分类号: | G271;G275;D92 |
页数: | 1 |
页码: | 221-221 |
摘要: | 营业机构形成的会计档案,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会计业务经办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其所在单位(部门)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各联社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的部门按营业机构分类别逐年编列顺序总号,及时登记《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会计档案的检查,做到登记簿与档案相符,对破损、变质会计档案及时进行复制、修复或其他技术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
关键词: | 会计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部门 会计档案 登记簿 会计档案保管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