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审计机构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822
颗粒名称: 二、社会审计机构审计
分类号: F275;F832;F426
页数: 3
页码: 203-205
摘要: 2005年6月10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接受巴楚县联社委托,对县联社申报的截至2004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汇总报表及其所列报汇总损失、挂账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贷款业务未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风险评估、控制和管理制度;抵押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对抵押物权属认定不清,法定抵押手续办理不完备,未在规定部门登记;担保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担保,保证人超出自身担保能力,对多个贷款人担保;未严格执行贷款催收责任制度;未将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及时转入各科目进行归类明细核算;表外科目“逾期贷款应收利息”未登记总账;“应收利息”未按制度规定等问题。
关键词: 审计发现 有限责任 财务报表 自治区 会计师事务所

内容

2005年6月10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接受巴楚县联社委托,对县联社申报的截至2004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汇总报表及其所列报汇总损失、挂账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贷款业务未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风险评估、控制和管理制度;抵押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对抵押物权属认定不清,法定抵押手续办理不完备,未在规定部门登记;担保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担保,保证人超出自身担保能力,对多个贷款人担保;未严格执行贷款催收责任制度;未将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及时转入各科目进行归类明细核算;表外科目“逾期贷款应收利息”未登记总账;“应收利息”未按制度规定等问题。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组提出改进意见。
  2006年4月18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巴楚县联社委托,对县联社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股本金情况进行审验。审验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经审验,截至2006年3月31日联社股本金12895176.95元,与有关协议、章程规定相符。7月10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喀什银监分局委托,对联社领导班子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任期责任审计。审计领导班子成员有副理事长艾尔肯·萨伍提,主任吴永江,监事长吐尔逊·依明,副主任朱兴渝、艾尼瓦尔·喀斯木。审计组审阅联社上报的任职责任审计前问卷调查资料,分别与联社领导班子成员、联社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职工代表谈话,重点对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利润、资产质量及存款、中间业务等重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遵循情况进行审查,同时对重大费用支出、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抽查。审计未发现联社领导班子任期内有严重违反财纪纪律、信用社相关管理制度和承担经济责任行为。
  2008年5月25日至6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金融办)委托,对县联社进行现场尽职调查。现场调查了解联社内部控制制度、主要业务操作流程、组织管理机构的建立,抽查三会文件、会计资料、权属证明、合同、信贷档案等资料,对存出、存入款项进行函证,对主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测试。6月16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自治区金融办委托,对联社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发现,2007年末联社计提呆账准备余额3833199.2元,少计提8643754.29元。其中贷款专项准备应提5187720.2元,实际计提3306826.67元,少计提18880893893.53元;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应提7289233.29元,实际计提526372.53元,少计提6762860.76元。除此之外,联社财务报表都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相差规定编制。
  2010年8月12日,新疆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巴楚县联社委托,对县联社2008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联社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编制,各方面公允反映联社2008年12月31日汇总财务状况及2008年度经营成果。8月21日,新疆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巴楚县联社委托,对县联社2009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联社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编制,各方面公允反映联社2009年12月31日汇总财务状况及2009年度经营成果。
  2011年5月18日,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自治区金融办委托,对巴楚县联社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组了解联社内部控制中有关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财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方面情况。审计发现,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信贷业务受理登记簿》未逐笔登记或未建立,企业单位未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未严格按照准则要求划分往来账龄,且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与计提的坏账未明细;存放同业款项执行和核算程序简单,缺少监督复核等内部控制;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报废相应手续不全;各部门及各营业网点固定资产未进行编号、贴标签管理;低值易耗品盘点制度未有效执行,个别网点台账登记不及时、串户、账实不符等问题。会计核算方面存在贷款总额表表相符但明细划分不相符,信贷管理部提供的贷款五级分类划分数据与财务信息部提供的呆账准备金计提基数的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不一致;资产分为信贷和非信贷两大类组合,未按照各项资产科目分类计提,不能准确反映各项资产状况的实质。其他方面存在联社自成立以来实收资本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及各股东投资情况真实性不能确定。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组提出整改建议。
  2012年3月7~16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接受自治区金融办和自治区联社委托,组成由注册会计师带队的4人审计小组对巴楚县联社2011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涉及内部控制中有关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财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方面。审计发现,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方面存在对公存款对账工作未达到自治区联社对账要求,部分网点对账单发送收回登记簿填写不全;未健全资产清查和管理制度,各网点未落实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制度。财务收支方面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原始单据不完整、不齐全;对经济业务账务调整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见后附调账说明,未设立差错登记簿;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部分科目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款方面存在对公存款对账工作未达到自治区联社对账要求,部分网点对账单发送收回登记簿填写不全。贷款方面存在未能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业务审查、审批操作流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贷后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信贷业务;贷款档案管理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对社团贷款,贷前审查制度未有效执行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提出管理建议。4月28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巴楚县联社委托,对县联社2011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联社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编制,各方面公允反映联社2011年12月31日汇总财务状况及2011年度经营成果。8月7~20日,新疆正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巴楚县联社以201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的清产核资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清产核资范围是联社及所属各网点截至2012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截至清产核资基准日,联社账面资产总额2134861001.84元,负债总额2009688553.48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25172448.36元,其中实收资本75879129.00元、资本公积734371.17元、盈余公积4402777.14元、一般准备13573636.28元、未分配利润30582534.77元。经新疆正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清查后的资产总额2111997296.61元,负债总额2019355657.31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2641639.30元,其中实收资本75879129.00元、资本公积734371.17元、盈余公积4402777.14元、一般准备13573636.28元、未分配利润-1948274.29元。清产核资预计资产损失准备64130408.46元,账面已计提资产损失准备41266703.23元,应补提资产损失准备22863705.23元。在此次清产核资自查过程中,县联社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在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部分贷款的风险级别进行重新划分,同时根据自治区联社《关于2011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正常类信贷资产由1%调整为按照3.5%的比例计提损失准备,提高联社对潜在风险抵御能力。

知识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