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72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反假币反洗钱 |
页数: | 7 |
页码: | 111-117 |
摘要: | 一、反假币;1995年3月,县域农村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反洗钱;2007年1月1日起,县联社执行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5月中旬,联社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7月,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联社分管领导及各网点主任和联社管理部门、各网点会计主管组成。明确反洗钱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反洗钱操作岗位责任书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