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713
颗粒名称: 七、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分类号: D92;F426;F832
页数: 2
页码: 104-105
摘要: 2009年7月16日,县联社向自治区联社发出《巴楚县农村信用联社员工买断工龄人事改革实施办法的请示报告》。根据联社人员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人事劳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实行经济补偿。由于联社正在优化网点人员,势必造成大量人员与现在金融服务行业岗位要求不匹配、跟不上金融时代潮流,为妥善解决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安置问题,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自愿解除合同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
关键词: 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 信用合作社 补偿金

内容

2009年7月16日,县联社向自治区联社发出《巴楚县农村信用联社员工买断工龄人事改革实施办法的请示报告》。根据联社人员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人事劳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实行经济补偿。由于联社正在优化网点人员,势必造成大量人员与现在金融服务行业岗位要求不匹配、跟不上金融时代潮流,为妥善解决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安置问题,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自愿解除合同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县联社员工自愿与联社解除劳动合同的,应首先向联社书面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方可办理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手续。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在联社工作每年满一年发放补偿金3000元;外单位调入联社员工,调入前的工龄按每年满一年发放补偿金1500元。按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在联社工作的时间每年满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联社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计算标准,是指联社正常经营情况下与员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知识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