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县联合社和与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693
颗粒名称: 一、成立县联合社和与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
分类号: F832;D92;F8
页数: 1
页码: 83-83
摘要: 1988年4月,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中国农业银行 信用社

内容

1988年4月,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
  1991年,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总行分别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农村信用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提出对农村信用社领导和管理贯彻“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明确农行县支行对农村信用社实行政策领导和业务指导的范围、县联合社对农村信用社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责。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发《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先将县联社从中国农业银行中独立出来,办成基层信用社的联合组织;在县联社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改革意见。为稳定农村金融秩序,保证改革稳妥有序进行,1993年12月和1994年2月,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联合下发两个明传电报,强调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统一部署,稳步进行。农村信用社由中国农业银行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进行领导和管理。
  1996年8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步骤是: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对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合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然后按合作制原则加以规范。10月,农业银行总行下发《关于撤销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问题的通知》,宣布撤销农业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行政管理。同月,喀什地区金融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要求,县域农村信用社与农行县支行脱离隶属关系,由县农村金融改革办公室和人行县支行负责信用社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同时,信用社固定资产、财务、结算、机构管理、人事等交由人行县支行管理。

知识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