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农业银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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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691
颗粒名称: 八、农业银行管理
分类号: F832;F426;F272
页数: 2
页码: 82-83
摘要: 197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关于建议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中有关信用社问题的报告》,同意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更改为“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办理农村各项金融业务,执行国家金融部门的职能任务”。7月,农行巴楚县支行再次从人行县支行分设出,恢复原名。县域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人行县支行移交农行县支行管理,为其基层机构。
关键词: 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中国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197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关于建议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中有关信用社问题的报告》,同意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更改为“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办理农村各项金融业务,执行国家金融部门的职能任务”。7月,农行巴楚县支行再次从人行县支行分设出,恢复原名。县域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人行县支行移交农行县支行管理,为其基层机构。1980年,县域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执行国务院〔1980〕56号等文件规定,实行企业管理、独立结算、自负盈亏,因经营不善引起的亏损,银行不再补贴。1981年,根据公社名称统改为驻地名称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所、信用社名称的通知》精神,县辖各信用社统一更名。1984年,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和接受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恢复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1985年,县域11家信用社体制改革全部结束,农村信用社恢复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在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信用社在行政工作上属农业银行领导,业务上独立自主,灵活经营。

知识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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