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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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643
颗粒名称: 一、职能沿革
分类号: F426;F832;D92
页数: 1
页码: 54-54
摘要: 1953~1957年,县域信用合作社建社初期,监事会作为各社的监察机关,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监事会的职能为: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国家银行指示和政府法令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社的业务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监督理事会和本社服务人员服务情况;接受社员意见,向理事会提出查询或建议;列席理事会议;发现理事会有违法舞弊行为,要求理事会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国家银行指导解决。
关键词: 临时会议 监事会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信用合作社

内容

1953~1957年,县域信用合作社建社初期,监事会作为各社的监察机关,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监事会的职能为: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国家银行指示和政府法令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社的业务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监督理事会和本社服务人员服务情况;接受社员意见,向理事会提出查询或建议;列席理事会议;发现理事会有违法舞弊行为,要求理事会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国家银行指导解决。监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由监事主任召集,会议决议通知理事会,并报告国家银行。
  1958~1978年,受“左”的思想影响,县域公社信用合作社“三会”制度遭严重破坏,监事会处于停滞。
  1984年,县域农村信用社根据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报告的通知》精神,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各信用合作社在农行县支行领导下,逐步恢复“三会”制度。县域各乡镇信用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规定恢复监事会职能,增设监察员岗位。1989年6月,县联合社成立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但在实际工作中理事会职能职权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004年9月县联合社实行统一法人体制改革后,法人治理结构趋于完善,监事会作为联社社员代表大会监督机构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联社监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3~7名监事组成,分为内部监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非职工监事),其中非职工监事人数不得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按章程有关规定召开。主要行使职权,负责行使对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的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提案;根据需要对理事和高级管理层人员进行离任审计;检查、监督联社财务活动等职权。

知识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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