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604 |
颗粒名称: | 一、职能沿革 |
分类号: | F426;F832;T |
页数: | 2 |
页码: | 45-46 |
摘要: | 1953~1956年,县域信用合作社建社初期,理事会职权主要以1953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为蓝本对其定义。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主要是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国家银行的指示;制定本社发展社员和业务计划,提交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经国家银行批准后执行;对外代表本社签订合同契约,对本社社员群众进行教育工作,组织社员参加社会活动;任命和撤销本社工作人员,评定社员最高贷款额度;其他有关本社业务、财务、组织等职权。 |
关键词: |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执行机构 信用合作社 国家银行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