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把质量关,选准贷款对象,掌握贷款投向,支持农牧业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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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490
颗粒名称: 五、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把质量关,选准贷款对象,掌握贷款投向,支持农牧业生产
页数: 2
页码: 572-573

内容

化解金融风险,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实行信贷员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行贷款损失赔偿制,谁放贷,谁清收。严把质量关,信贷员发放贷款时,与各村队干部逐户考察并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对不适合发放贷款条件的农户,坚决不发。适合发放贷款条件的,随到随办,及时发放,尽最大可能方便农户。积极发放春耕生产贷款,大力支持当地农业生产,并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好评。
  在春耕发放贷款期间,我社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主要通过以下方法发放贷款:
  1.制定借款人条件。通过一年来所掌握的部分农户的经济状况,主要利用1998年度的农户资信档案,按经济情况和信誉程度对农户进行分类,并制定合适本地情况的借款人条件。
  (1)家庭条件中等以上,并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信誉良好的农户。
  (2)上年已落实老贷款并发放新贷款,能够及时归还借款的农户。
  (3)借款人必须是我社的储户。
  2.确定贷款重点。霍吉尔特乡由于自然条件差等多方面的原因,农牧民大部分都不富裕,富裕户只占10%,而中等户占60%。由于中等户占比例大、人口也多,再则由于中等户对大额资金投入比较谨慎,资金需求数额比较小,正适合我们发放贷款的条件,而且贷款无多大风险,又可尽可能吸收存款。因此我们把投放重点转移到中等户农户上,确定以“继续团结大户,重点支持中等户,尽力帮助贫困户”为主的经营策略。
  3.控制贷款金额、以小额农贷为主。我们根据农户种植作物的面积和种类,计算每亩实际投入的费用,核定贷款金额,贷款投入不超过总投入的30%,一般农户贷款都在2000~3000元。据此,我们制定当年的贷款发放原则:少放或不放大额贷款,重点发放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截至1999年6月5日,共发放贷款214万元,480户平均每户贷款4000元左右,其中包括部分存款单质押贷款。1万元以上的贷款户不到20户,占总数的4%。
  4.以担保贷款为主。1999年发放贷款,主要采取联户担保和农具抵押贷款两种方式为主,每户农户必须由一个大户或2~4个中等户联户担保。有农机的农户可以到农机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直接办理实物抵押贷款。1999年所发贷款全部为担保贷款,无一笔信用贷款,而且手续简便,群众满意。
  5.因地制宜地扩大对少数民族农牧民的贷款投入。霍吉尔特信用社歇业以前,大部分存款是少数民族农民的存款,而且主要以牧民为主,最高时达100万元。由于信用社长期经营不善,牧民取款时信用社无法及时支付,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到1997年底仅余44万元,1998年开业后,广大牧民挤提存款,这些存款大部分流失。我社附近有4个单位的春秋牧场,牧民收入相对比较高,扩大少数民族农牧民的贷款,对我社重塑企业形象,改变信用社在牧民心中的形象,吸收部分牧民的存款,开辟新的储源,都有很大的作用。牧民需要贷款时,由我们找到熟悉的人前去调查、了解、核实。凡符合我社贷款条件,并有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以工资和本地具有一定经济条件和信誉的农户以财产为其提供连带担保,即可发放,手续简便。通过上述方法,1999年共发放少数民族农牧民贷款150户,占全年贷款总户数的31%,有力地支持了当地少数民族的农牧业生产,为他们尽早摆脱贫困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并为本社开辟新储源创造良好的条件。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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