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农村信用社联社会计管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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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463
颗粒名称: 额敏县农村信用社联社会计管理细节
页数: 7
页码: 552-558

内容

为加强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调查分析以及信贷资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新疆农村信用社会计达标升级奖惩办法》及其《实施细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会计人员管理
  一、会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认真细致、合法合规地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二、各社会计人员,接受各社主任和联社会计股双重领导。会计人员必须经过联社会计股同意方可任免调动。
  三、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对违反会计、财务、信贷制度的收支信贷业务,应坚决抵制,不予办理。如社主任坚持办理的会计人员可以执行,但同时必须向联社会计股书面报告,请求处理。如时间紧张,路途远不向联社报告的,也负有责任,将视情节轻重,同社主任一起处以经济处罚、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联社会计股收到会计人员提出有关会计业务的书面报告,应立即调查,同时报告领导,迅速制止违规违法行为,并在一个月内处理决定。联社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主管人员行政处分。
  五、会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受到处理的,联社应当责成所在信用社予以纠正。
  六、会计人员不坚持制度,丧失原则,玩忽职守,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联社应当责成所在信用社调换。
  七、各信用社主任和其他人员对忠于职守,按原则办事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 会计出纳基本核算制度
  一、各社开办业务必须坚持下列会计出纳基本规则。
  1.双人临柜,交叉复核,账要复核,钱要复点。
  2.钱账分管,章证押分管,账据分管。
  3.有账有据,双线控制,总分相符。
  4.当时记账,一笔一清,账折见面。
  5.当日清账,日清月结。
  6.转账业务,先记借后记贷,先记账后签回收他行票据,收妥进账。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
  7.人员变动,机构撤并,交接清楚。
  8.办理业务,先外后内。
  9.账务核对六相符。即账账、账款、账表、账实、账据、内外账核对相符。
  二、如违反上述制度,对会计人员,社主任及其他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每条处以3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同时处以降职、撤职、撤换岗位、下岗学习、解聘除名等行政处分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 记账规则
  为使我县农村信用社职工在办理记账业务中能遵循统一的规则,使信用记账处理达到准确、及时、真实、完整的核算要求,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各社在办理业务中必须遵守执行下类记账规则。
  1.账簿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传票(合法有效的凭证)的有关事项记载,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简明,字迹清晰。
  (1)凡记入账簿的事项和数据,不应漏记少记、重记、错记、严禁弄虚作假。
  (2)如果传票上的内容有错误或漏记不全时,应将传票交制票人更正、更换或补充并加盖名章后再行记账。
  (3)除有特殊规定外,传票金额错误应更换传票。
  2.各项账簿必须序时、逐笔记载,随时结出余额,复核正确。各项款项不得超过存款余额,贷款限额或拨款(经费)限额。
  3.记账(含填写凭证,报表,下同)应用蓝笔书写,复写账页可用蓝、黑色圆珠笔垫双面写;红色墨水钢笔,红色圆珠笔和红色复写纸划线和冲账以及按规定用红色批注的有关文字禁使用铅笔,毛笔,软笔和彩色记账。
  4.账簿上记载的文字和数字,一般只占三分之一。不能写满格。
  5.账簿的一页记满时,应将余额结转下一页余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
  6.账簿余额结清时,应在元位上划“—0—”表示结平。
  7.摘要栏的文字一格写不完时,可在下一行写,但其金额应填写在末一行文字的金额栏内。
  8.账页因漏记发生空格时,应在空格的摘红字注明“空格”字样。
  9.如果账页记载错误无法更正,不能撕毁,经会计主管人员或社主任同意,另换新账页记的账页专夹保管,在装订账页时,附于后面备。
  10.账簿上的一切记载,一律不准涂改、挖补和用药水销蚀。发现错误时要及时以错账冲正方法更正。
  11.记载账务所用额大写金额数字,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等不易涂改的专用汉字书写。
  (1)不得使用“另(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等字样代替。
  (2)不得用“块”代替“元”,用“毛”代替“角”。
  (3)必须用正楷或行书字体书写。
  (4)不得任意创造简化字代替。
  12.大写金额数字写到“元”或“角”为止的,应在“元”或“角”后面加“整”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后面不再写“整”字。
  13.大写数字金额前应有“人民币”字样。“人民币”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有空白。
  14.年,月,日简写顺序应自左至右:年/月/日(如1995年6月30日或1995/6/30)。
  15.传票、账簿记载时,用的各种代替符号为:
  (1)第号为“#”。
  (2)每个或单价为“a”。
  (3)人民币符号“¥”。
  (4)利率符号:年利率为“年息%”,月利率“月息‰”,日利率“日息%”。
  (5)外币符号一律按国际惯例。
  对违反上述记账规则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社主任、会计及其他责任人员处以1~50元罚款。对业务人员可视情节并处以撤换岗位、下岗学习、解聘除名行政处分。
  第四条 错账处理
  一、账簿计算及记载错误,如会计分录用错科目、填凭证或记账中单纯笔误、同一科目的分账记载、串数字计算差错引起余额结算或过账页的差错等,都使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即用一道红线将全行划销,将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用蓝字写在划销文字或数字上面,记账在左端盖章以明责任。
  1.如文字写错,只划销错字。
  2.如划销数字,不得只划线更正其中个别数字,应全行划线更正。
  3.如记账时一笔小写数字未写完,即发现差错,其未写完的空格不再用“0”补齐,可直接划线更正但红线必须划至角分栏。
  4.如果划错红线,可在红线两端用红色黑水划注销红线,并由经办员在右端盖章证明。
  二、次日或以后发现的错误。
  1.凭证科目填错或记账串户,应填制同方向红、蓝字冲正凭证办理冲正。
  例如:10月20日,2111—10号账户存入100.00元。而计入2111—11号账户,于次日发现,可采用红蓝字同方向冲正。会计分录如下:
  借:2111—11 1000.00
  贷:2111—11 1000.00
  2.计息差错或凭证金额全数冲销,再按正确内容重新填制借贷方蓝字凭证补记入账。
  例如:2111—10账户10月20日存入现金1000.00元,误记为100.00元,如发现,冲正会计分录如下:
  借:1011 100.00(红字)
  贷:2111—10 100.00(红字)
  借:1011 1000.00(蓝字)
  贷:2111—10 1000.00(蓝字)
  本年度发现上年度错账,应填制蓝字反方向凭证冲正,不得更改决算表。
  例如1列,2111—10号账户存入1000.00元,而误记2111—11号账户,于次年发现,则按下列会计分录冲正。
  借:2111—11 1000.00(蓝字)
  贷:2111—10 1000.00(蓝字)
  三、凡冲正差错必须早冲正凭证及原凭证和账簿详细写明错误日期,冲正日期和原因。
  四、凡冲正差错影响利息计算,应计算应加应减数。
  五、所有冲正调账凭证,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社主任)审查盖章后方可办理。
  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社主任、会计及其他责任人员处以10~200元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业务人员同时可并处撤换岗位,下岗学习,解聘除名的行政处分。
  第五条 账务核对
  账务核对分每日核对、定期核对和不定期核对三种形式。
  一、每日核对
  1.总账各科目的发生额、余额与该科目各分账计数及日计算各科目发生额、余额核对相符。
  2.余额表上各户余额加计总数应与该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3.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的合计数,应与现金科目日结单、“现金”科目总账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登记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4.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其中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必须经管理人员核对当天领入、用出数及库存实物数。
  5.使用计算机处理业务的,除按上述要求核对外,按科目加计凭证借款发生额度与计算机打印的结单总额核对相符。
  二、定期核对
  1.使用丁种账页记载的账户,应该加计未销账的金额总数,与该科目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2.储蓄科目必须按月通达一次全部分户账(卡)余额,该科目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3.贷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账户核对相符。
  4.余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科目总账累计数核对相符。
  5.各种卡片账每月与各该科目总账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6.各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每月要实核对相符。
  三、不定期核对
  1.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送来的对账单,应即时核对相符。
  2.对外账务核对。存折户应坚持在办理业务的当时,核对相符。各单位的存款账户(使用复写账页的)应按季度,贷款账户应按季度或按年填发“余额对账单”与单位对账,限期收回。对于金额大的账户应主动对账。
  3.联行往来的账务核对,按照联行制度规定。
  4.联社、社内、同业往来均应使用复写账页使用一页后,应立即将对账联撕下对账。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更正。
  5.未按上述规定核对账务的,视情节轻重对社主任、会计及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业务人员并处下岗学习、解聘除名的行政处罚。
  第六条 凭证审查
  受理凭证应认真审查八项内容。
  一、是否为本社受理凭证;
  二、凭证种类是否正确,联数与附件是否齐全,凭证是否过期;
  三、账号与户名是否相符;
  四、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字迹有无涂改;
  五、密押、印鉴是否真实齐全;
  六、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
  七、计息、收费、赔偿金的计算是否正确;
  八、科目和账户名称使用是否正确。
  未按上述规定审查凭证的,每发现一笔错误处以5元至20元罚款,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
  第七条 凭证要素
  办理业务时凭证要素必须齐全,内容完整。如有差错按下列标准对负责人员予以处罚。
  一、凭证使用错误,每笔扣罚5元。
  二、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每笔扣1元。
  三、出现下列凭证要素错误,每笔扣10元:
  1.错记凭证日期;
  2.错记收付款单位户名账户、开户行行名,行号;
  3.错记人民币符号;
  4.错记填款项来源、用途、摘要及附件张数;
  5.错记会计分录和凭证编号;
  6.错记有关规定的银行(信用社)及有关人员印章;
  7.大小金额不符。
  第八条 会计报表。各社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编报会计报表;各种报表间、项目间的相关数字衔接一致。
  一、各社的月报表必须于本月27日前上报联社会计,季度报表、半年及年报表必须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7日前上报联社会计股;五日报、旬报必须于每周周五前报联社会计股,如迟报一天,对会计处以40元罚款,对联社主任处以20元罚款。
  二、上报报表出现差错的,对会计处以30元的罚款,对主任处以20元的罚款。
  三、为保证报表的整洁,所有上报报表不许涂改、划杠或印章不全。违者会计罚款20元、主任罚款10元。
  四、报表种类见附表。如有漏洞,对会计人员处以50~200元的罚款,对主任处以30~100元的罚款。
  五、联社将在年底进行会计报表评比,奖励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延误报表的报送时间、报表数据要素不全的信用社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 空白重要凭证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必须有专人管理;领用续严密,账实相符。
  一、重要空白凭证由联社统一购买、调拨,严禁擅自购买。
  二、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设立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按凭证种类立户,并登记起讫号码。
  三、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要贯彻,“印、押、管”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入库保管。
  四、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将领发的数量、起讫号码等逐项登记。使用时应销号。
  五、单位或个人领用空白支票,应填写空白“领用单”加盖全部预留印鉴。并在支票上加盖单位或个人的账号和付款人全称。
  六、单位或个人销户时,必须将剩余空白支票交回信用社注销、登记,不得短缺,信用社对交回的空白支票按作废处理。
  七、重要空白凭证填错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作废凭证的号码应在登记簿上注明备查。
  八、严禁将重要空白凭证出借、抵押或移作他用。
  九、属于信用社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有客户签发。
  十、严禁工作人员将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盖好印章备用。
  十一、联社会计稽核股和各社主任要定期对各社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违反以上制度者,对社主任和会计及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可并处下岗学习、解聘除名的处分。
  第十条 会计人员的培训、考核
  一、各社应编制全年度会计培训、考核计划培训材料,考核记载资料齐全。
  二、联社举办会计培训班,统一对各社会计进行培训。
  三、逐步推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十一条 会计达标
  各信用社主任应对本社会计达标升级工作提出规划,明确年内准备达到的级别,制定相应的措施上报联社。
  根据新疆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实施的有关规定,会计工作等级分为:会计工作达标(达标);会计工作三级(简称三级);会计工作二级(简称二级);会计工作一级(简称一级)四个等级。各社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状况和职工业务素质循序渐进推进达标升级工作。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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