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非信贷资产风险防控与处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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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33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非信贷资产风险防控与处置
分类号: F832;F426;F275
页数: 2
页码: 449-450
摘要: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非信贷资产分为安全性非信贷资产和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以及不良非信贷资产。安全性非信贷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包括存放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不良非信贷资产分为次级类非信贷资产、可疑类非信贷资产、损失类非信贷资产。
关键词: 县联社 主管会计 存放同业 非信贷资产 信用社

内容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非信贷资产分为安全性非信贷资产和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以及不良非信贷资产。安全性非信贷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包括存放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不良非信贷资产分为次级类非信贷资产、可疑类非信贷资产、损失类非信贷资产。
  2007年,县联社非信贷资产总额为18004万元,比年初增长4560万元。其中安全性非信贷资产4681万元,占比26%,比年初下降4982万元;风险性非信贷资产13323万元,占比74%,比年初增加9543万元。全辖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为561万元,比年初减少464万元,占比达3.12%。其中次级类5万元,可疑类11万元,损失类545万元。不良非信贷资产主要集中于歇业社和改制社,其中其他应收款余额222万元,占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的39.57%;历年亏损挂账余额218万元,占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的38.86%;应收利息余额23万元,占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的4.10%。不良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歇业社及改制社的挂账,历年亏损挂账全部是8家歇业社(独立法人机构)的亏损。
  2008年,非信贷资产余额19400万元,较上年增加1396万元,构成主要是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固定资产等,增减变动情况较大的有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1665万元,较年初增加7525万元;存放同业款项4166万元,较年初增加244万元。全年不良非信贷资产数额大,占比高,风险程度高。年末全辖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561万元,占比2.89%,与年初持平。不良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存放同业款项62万元,应收账款23万元,投资资产6万元,历年亏损挂账218万元,已形成损失。其他应收款244万元,账龄绝大多数超过3年,变现收回可能性低。
  2009年,县联社非信贷资产余额18510万元,比年初减少890万元,构成主要是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央行专项扶持资金、存放同业款项、固定资产等。额敏县联社为提高闲置资金的经济效益,增加利率相对较高的同业存放资金数额,引起非信贷资产余额增减变动较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余额4603万元,较年初下降7063万元;存放同业款项余额11343万元,较年初增加7177万元;联社将原办公楼对外进行公开拍卖,使固定资产较年初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固定资产余额由年初的1025万元降至880万元,减少145万元。县联社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为245万元,比年初下降316万元。原因包括:一是歇业社所遗留不良非信贷资产的折借资金、应收账款等被做退市处理。二是经自治区联社批准对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良非信贷资产呆坏账进行核销处理,包括不良非信贷资产中存放同业款项50万元,调出调剂资金83万元,其他应收款112万元,由于这些资金基本上都与歇业社有较大的关系,且账龄均超过三年以上,基本上都形成损失。
  2010年2月23日,县联社下发《关于对已核销坏账进行责任追究的通知》,根据自治区联社印发的《关于2009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呆账核销的有关规定,对已核销呆(坏)账实行责任追究。郊区信用社于2006年7月7日挂账对戴某某贷款诉讼费金额共计279元,此笔贷款已于2009年5月27日还清,还款经办柜员王美兰,主管会计茹晓芳,主任汪学刚。根据责任划分分别给予王美兰56元、茹晓芳112元、汪学刚112元的经济处罚。联社营业部于2003年6月23日挂账对杨某某贷款的诉讼费金额1178元,此笔贷款于2003年11月18日归还7500元,还款经办柜员文玉玲,主管会计唐晓晴,主任孙跃辉;2004年8月11日归还7500元,还款经办柜员武月凤,主管会计唐晓晴,主任孙跃辉。根据责任划分分别给予文玉玲118元、武月凤118元、唐晓晴472元、孙跃辉472元经济责任处罚。霍吉尔特信用社于2007年5月挂账对周某贷款的诉讼费50元,此笔贷款已于2008年6月19日和2008年8月8日分两次还清,还款经办会计许婧,主管会计许婧,主任王战军。根据责任划分分别给予许婧25元、王战军25元的经济责任追究。原方城信用社于2006年1月23日挂账对董某某贷款的诉讼费1511元,此笔贷款于2006年12月22日归还9117元,还款经办柜员张伟,主管会计廖晓琼,主任南磊。于2007年3月28日归还883元,还款经办柜员张伟,主管会计廖晓琼,主任南磊。根据责任划分分别给予张伟303元、廖晓琼605元、南磊605元的经济责任处罚。
  2012年12月17日,县联社上报自治区联社计财部《关于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历年坏账进行核销处理的请示》,对以前年度遗留无法收回的133.16万元资产(全部属于歇业社)进行核销处理。额敏县8家歇业信用社在自治区联社的协调和指导下,已分别于2009年3月和4月被新疆银监局核准依法撤销。并经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清产核资后,认定8家歇业信用社可用于清偿的资产为零。至2012年12月17日,8家已经依法撤销并退出市场的自动歇业信用社,在额敏县联社账表上仍有调出调剂资金107.22万元和以前年度待查错账款25.93万元,均属1998年以前信用社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形成的。1998年县联社和行业主管部门曾专门组织人员对以上错账进行清查,但没有查清错账的原因,也未进行任何处置。由于挂账时间长已无法查清,全部做核销处理。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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