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334 |
颗粒名称: | 一、不良贷款分类与认定 |
分类号: | F832;F8;F426 |
页数: | 2 |
页码: | 438-439 |
摘要: | 1989年5月6日,中国农业银行下发《关于非正常占用贷款账户设置及账户核算的通知》,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据此将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非正常贷款划分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三类贷款形态,实行分类管理,分户核算。1994年1月1日,全县信用社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印发的《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监测考核暂行规定》,以贷款的约定还款期限和安全程度为划分标准,将贷款的占用形态分为未到期贷款、逾期贷款、催收贷款、呆账贷款四大类,并同时启用反映贷款占用形态的业务报表,标志着对不良贷款的分类与认定进入常态化。 |
关键词: | 农村信用社 呆账贷款 五级分类 逾期贷款 呆滞贷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