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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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3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分类号: F426;D92;F832
页数: 5
页码: 420-424
摘要: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使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关键词: 治安综合治理 强社会 额敏县 综合治理 综治办

内容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使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1997—2012年,额敏县联合社(联社)在额敏县县委、县政法委、县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指导方针,围绕“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辖内各信用社与城区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各乡场镇综治办联系、配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综治、联防”防范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抓落实,从根本上实现为自身业务发展保驾护航和创建社区良好治安环境的共赢格局。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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