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消防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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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310
颗粒名称: 六、消防管理
分类号: D631;F426;D92
页数: 1
页码: 418-418
摘要: 1999年10月23日,县联合社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全辖各个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消防工作由额敏县联合社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关键词: 联合社 义务消防队 安全防火 消防工作 灭火设施

内容

1999年10月23日,县联合社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全辖各个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消防工作由额敏县联合社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1999—2003年,县联合社逐步为全辖配备10支小型干粉灭火枪和10只瓶装式干粉灭火器,配发10把消防锹和10个灭火沙箱。
  2004年4月10日,联社成立义务消防队,总指挥王洪磊,副指挥徐宏江、龚亚平。下设两个消防队,第一队队长龚亚平(兼),队员王宗敏、白山别克、叶尔木拉提、额和拉斯;第二队队长徐宏江(兼),队员孙跃辉、加尼别克、南发鸿、王怀东、赛日克。5~6月,联社组织义务消防队人员及主管领导13人,利用6个星期日开办培训班,邀请县公安局消防股警官执教,培训消防器械的使用、维护和保管以及相关的消防法规、制度。
  2007年2月8日,自治区联社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其中包括安全防火制度。
  2007—2012年,额敏县联社安全保卫部门对全辖职工进行安全防火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技能训练,不断强化安全防火工作。制定安全防火措施,为全辖配备15套专用灭火设施和器材,灭火设施和器材实行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对损坏、失效的灭火设施、器材及时维修和更换。加强各个营业网点的锅炉房、计算机房、车库、炊事房等地的电源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全辖营业、办公场所和库房、值班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加强危险物品管理。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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