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308 |
颗粒名称: | (一)接送尾箱的交接程序 |
分类号: | F426;D92;D630 |
页数: | 1 |
页码: | 417-417 |
摘要: | 县联社每日上班开始营业前,武装押运人员将尾箱送入全辖各营业网点内,押运人员和网点工作人员双方确认身份(照片核对)无误后,在各网点营业大厅内办理交接。由各网点工作人员核对尾箱数量、编号以及尾箱是否破损、开锁等可疑情况,一切正常后各网点工作人员将尾箱接入柜台内并关闭生命门(即柜台防盗门),武装押运人员方可离开。如发现有可疑情况,网点工作人员拒收尾箱并马上向联社安全保卫部门报告情况,等待处理。 |
关键词: | 营业大厅 武装押运 押运人员 工作人员 安全保卫部门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