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280 |
颗粒名称: | (四)县联社基础设施建设 |
分类号: | F293;F832;F426 |
页数: | 2 |
页码: | 398-399 |
摘要: | 2007年3月9日,县联社在兵团第九师商业街中心地带,为朝阳信用社集资建设营业用房,营业用房面积为150平方米,建设费用为2000元/平方米。额敏县联社投入资金30万元,房屋建成后,以每平方米600元/年价格租用,年租金为9万元,用于抵扣投入的集资建设款,装修费用15万元,总投资45万元。7月7日,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构建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对方城信用社进行装修,投入装修费用27万元。 |
关键词: | 装修费用 平方米 县联社 营业用房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