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接待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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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267
颗粒名称: (四)接待标准
分类号: I247;I267;F426
页数: 2
页码: 392-393
摘要: 1.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关键词: 县联社 规定的标准 行业务 检查指导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

内容

1.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2.来县联社进行业务活动的兄弟行社领导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按规定的每人每餐标准处理。
  3.来县联社进行业务检查的相关部门条线人员以及参加县联社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规定的标准处理。
  4.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在定点宾馆安排房间。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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