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档案管理基本要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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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251
颗粒名称: (二)档案管理基本要求
分类号: G279;G271;G275
页数: 1
页码: 387-387
摘要: 1.整理归档完毕的档案必须排列上架或放在档案箱柜内保管。
关键词: 阅览室 档案工作 档案管理员 档案基础设施 整理归档

内容

1.整理归档完毕的档案必须排列上架或放在档案箱柜内保管。
  2.档案管理必须做到库房、阅览室、办公室三分开。
  3.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胜任本职工作。
  4.做好档案基础设施建设,配置高标准集密架、新式档案盒,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等措施,控制室内温度、湿度,以确保安全,延长档案寿命。
  5.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必须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6.借阅人必须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借阅仅限阅览室查阅,确因工作需要而借出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阅期不得超过七天。
  7.档案利用结束后,由借阅人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8.借阅人必须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准带入公共场所,不得传播、污损、抽拆、涂改和转借。借阅人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必须认真审查案卷是否完好,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9.档案管理员必须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当地档案局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0.档案管理员调整离岗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11.依照规定向地方档案馆移交保存的档案,确属无须移交的必须继续保管。
  县联社制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全宗卷,严格按照分类方案进行档案分类,准确划分档案的保管期限,对各门类档案及时按卷(件)整理归档,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归档率达100%,库存档案基本实现数字化管理,档案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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