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212
颗粒名称: (二)专项审计
分类号: F832;F239;F426
页数: 4
页码: 357-360
摘要: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专项审计工作,是针对额敏县辖内存在的某些问题或者根据上级布置的重点工作内容,所进行的一项非全面审计的工作。专项审计工作一般是不定期地进行审计,是一种局部的监督工作。
关键词: 审计部 专项审计 县联社 信用社 审计组

内容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专项审计工作,是针对额敏县辖内存在的某些问题或者根据上级布置的重点工作内容,所进行的一项非全面审计的工作。专项审计工作一般是不定期地进行审计,是一种局部的监督工作。
  专项审计一般由上级管理机构的审计部门派出审计人员或者在上级管理部门领导下,从辖属机构抽调审计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专项审计也是应用广泛的一种稽核方式,它针对性强、监督作用明显。专项审计项目的确定,是从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形势出发,以信用社业务发展特定需要为依据,由审计部门确定审计项目,提出准备实施工作方案,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控制好各个工作环节,做到程序规范、依据规范、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并认真做好审计报告、报表工作,保证准确及时地向联合社(联社)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汇报,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审计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审计部门对某项业务、某个经济案件进行的审计,采取的也是专项审计的方式。
  1.2006年,县联社开展专项稽核3次。
  (1)对阿尔夏特分社的一组联保贷款进行专项稽核。2004年9月29日,县联合社阿尔夏特分社向一联保小组发放贷款17万元,其中向小组成员郭某某发放贷款5万元。贷款到期后,其他组员均还完贷款,而郭某某在归还3.64万元的贷款本息后,称其实际只用3万元(其中2000元入股),有2万元不是他用的,因而拒绝归还余下的1.36万元贷款。经稽核监察部调查,阿尔夏特分社在郭某某没有签字背书的情况下,确将其名下的2万元借款转入赵某某的账户中,在办理该项业务中有明显的业务违规行为。8月8日,县联社下发《关于对额敏县农村信用联社阿尔夏特分社违规办理业务初步的处理方案》,由阿尔夏特分社就该笔贷款对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依据判决的结果再进行相应处理。如信用社胜诉,则只对责任人就违规办理业务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信用社败诉,相关人员则要依照责任大小同时承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2)稽核监察部对联社清算中心及方城信用社2005年度的各项财务收支真实性、对全辖12家分社2006年新发放的贷款业务进行专项稽核。
  (3)配合自治区对县联合社“两项审计”、案件治理“排雷”行动等一系列专项稽核工作以及塔城银监分局“冒名贷款”专项稽核工作、2006年财务真实性专项稽核工作。结合开展“冒名贷款”专项稽核和贷款合规性稽核,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针对内外部审计查出的有发放冒名贷款等违规行为的23名责任人,作出限期清收决定,尽全力挽回损失。至年末,已有18名违规人员通过主动赔偿的方式,收回违规贷款本息120余万元。
  2.2007年,县联合社抽调2名人员于8月23~24日两天对全辖12家营业网点的“社内往来——清算资金”“重要空白凭证”“内外部对账”“大额支付”等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1)辖区农村信用社4641科目借方余额为75980115.46元,贷方余额为76028924.83元,借贷方差额为48809.37元。原因是因路途遥远,有两个分社的资金存在未达账:一是额玛勒郭楞信用社对公账户中邮政局转支两笔45763.66元;财政拨款69827.26元未入账,清算中心已入账。二是杰勒阿尕什信用社对公账户中兴农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转支11400.00元;邮政局转支55037.18元;财政拨款91182.95未入账而清算中心已入账。
  (2)联社重要空白凭证的余额为139312.00元,与各分社重要空白凭证的余额核对一致。
  (3)内外部对账除联社营业部及方城信用社由于0余额和个别账户无法联系未及时对账外,对账单收回率分别达到80%和90%外,其他各信用社收回率均达到100%。
  (4)大额支付方面,对支付资金在5万(不含5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的,必须由经办社主任签字审批;对支付资金在20万(不含2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必须由联社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审批;对支付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必须由联社主管主任签字审批;对大额汇兑超过30万元的由联社主管主任授权,方可办理。
  (5)执行查库制度,按照会计每月不少于2次,主任每月不少于4次的原则,定期和不定期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质押存单、工资卡等进行抽查;还未执行职工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3.2008年末,县联社审计部组成审计组,由主管领导监事长严霞任组长,全程参与县联社2008年度会计年终决算工作,对会计年终决算的真实性进行同步审计。经过审计,县联社的各项经营指标和经营状况良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营业费用——职工福利费账户列支的金额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4%。因按自治区联社要求将工资冲减后,相应职工福利费比工资总额的14%超出58288.33元。
  二是未按权责发生生制做到应收尽收。贷款收息率虽达到98.86%,但剩余部分未计提应收未收利息。
  三是其他应收款历年挂账未及时清理。审计组认为县联社会计决算前期准备工作扎实,会计核算合规正确,会计报表准确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额敏县信用联社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4.2009年,县联社审计部开展专项审计6次。
  (1)1月5~7日,对联社2008年会计决算的真实性进行专项审计,查出在上年度经营中存在职工福利费超标列支、当期损益未做到应收尽收、历年挂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真实准确地反映县联社经营状况、财务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2)4月14日至5月7日,对联社2008年会计、信贷业务进行专项审计。
  (3)4月7~20日,对“案件风险排查”工作进行13天的专项审计,认真落实银监分局对案件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银监分局《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2009]54号文件的要求,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活动,对大额存取款、大额贷款、票据业务和内外对账情况进行滚动检查,并选择交易频繁和交易金额较大的账户由检查人员亲自上门对账,确保账户对账的真实性。
  (4)6月9~12日,对联社内部往来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岗位职责和权限是否明确,资金清算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建全,印、押、证是否实行分管分用,对清算中心重要空白凭证大库未实行印、证分管的问题向联社进行反映。
  (5)9月10~25日,根据塔银监办发[2009]156号文件,进行风险排查“回头看”的专项审计。对密押器操作密码未及时更换、办理大额存取款业务时未对客户身份进行联网核查、授权人不能对所授权业务进行现场监督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11月6~10日,对联社拟核销贷款的损失原因、认定条件、责任人认定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贷款呆账准备金专款专用。
  5.2010年,县联社审计部开展专项审计2次。
  (1)5月4日至6月25日,联社审计部对全辖门柜系统股金分红支取、股金底卡、2004年至2009年股金分红情况、不合规股金挂账、退股等情况进行全面的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全辖各个营业网点普遍存在着股金底卡的账户名称与程序内的户名不一致、个别客户支取股金分红时未经支取人背书签字、办理“不合规股金”退股的手续不全等问题。
  (2)11月19~24日,联社审计部对风险资产管理部的贷款收回凭证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组发现资产风险管理部的贷款收回凭证没有按顺序逐笔销号、贷款收回凭证领用时间与联社重要空白凭证发出时间不一致,贷款收回凭证使用混乱、随意性大等问题。
  6.2011年,县联社审计部开展专项审计5次。
  (1)1月3~6日,审计部对2010年会计决算真实性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组经过审计认为,联社年终会计决算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有效,年终会计决算工作进展顺利,会计核算合规正确,会计报表准确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县联社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2)2月14日至3月14日,审计部组织审计组分别对全辖营业各网点进行“内控风险”专项审计,包括对公户开销户及变更、存单质押贷款、联行资金往来等方面。在账户管理的检查中,审计组发现个别营业网点存在对公户开销户手续不规范、变更银行结算账户手续不全、账户使用中现金支票支取验印不合规、对公户现金支票取款未折角验印、办理转账支票业务不合规等问题。审计组针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辅导,并对营业网点提出整改意见。
  (3)4月21~29日,对全辖各营业网点进行“玉卡”业务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是否存在非本人办理开卡业务,由单位经办人员代办开卡业务;是否存在申请人或单位开卡申请人假冒、伪造他人身份证(资料),伪造签名申请办理玉卡的违规现象。审计中发现,在办理开卡过程中客户虽提供开户身份证,但开户信用社没有对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存在开户资料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4)4月17日,县联社在全辖信用社全面开展“假冒名贷款、抵质押贷款、置换贷款”三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三项整治”活动)。
  (5)5月10日,联社成立“对公存款账户风险排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辖信用社在银企存款、贷款、清算、同业及社内对账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面对面对账251户,其中对公户201户(基本存款账户125户、一般存款账户26户、专用存款账户50户)、法人贷款户9户、同业存放及系统内往来账户41户。
  7.2012年,县联社审计部开展专项审计7次。
  (1)1月1~4日,县联社审计组对2011年会计决算真实性进行专项审计,认定会计核算合规正确,真实准确地反映联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会计报表准确完整。
  (2)1月5~10日,县联社审计组对各职能部室2011年度自律监管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因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加之2011年度开展“三项整治”“财新系统”和“核心系统”上线等工作任务比较繁忙,有些顾此失彼,各部室的自律监管工作开展的进度不同,各部室监管负责人对开展自律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内部管理控制意识相对淡薄,未能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自律监督管理的职能。
  (3)5月20日至6月10日,县联社审计组对全辖各营业网点“玉卡”开销户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在办理开卡过程中客户虽提供开户身份证但开户信用社没有对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开户资料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4)6月15~28日,对门柜系统股金分红的计算、支取、股金底卡、2004—2009年股金分红情况、不合规股金挂账、退股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发现各个营业网点普遍存在股金底卡账户名称与程序内户名不一致、个别支取股金分红未经支取人签字、办理不合规股金退股手续不全等问题。
  (5)7月5~9日,对计划核销贷款中5万元以下的77笔1077831.49元贷款拟核销损失原因、认定条件、责任人认定进行专项审计。
  (6)7月23日至9月25日,县联社审计组对全辖表内1116笔9827606.75元的不良贷款进行逐笔的审计。经过进点调阅资料、现场审计等程序,历时两个多月的时间,对全辖表内不良贷款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存在借款人已有不良贷款,但仍为其发放贷款并又形成不良贷款现象。存在承担不良贷款连带保证责任,仍然为其发放贷款并再次形成不良的现象;存在不良贷款到期没有催收,导致贷款已丧失诉讼时效等现象。
  (7)9月5~18日,联社审计部组织人员对全辖至2011年12月31日的非农业性公司类贷款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存在贷后检查不到位、办理的抵押物物品名称等未明确登记,信贷资料中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缺失等现象。为规范辖区ATM的管理和使用,审计部依据有关ATM管理制度,对全辖ATM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部分营业网点没有严格执行ATM双人清机加钞制度,存在ATM长短款处理不及时超时挂账、ATM吞没卡账务处理不规范等现象,审计组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辅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